一级消防工程师综合能力常见重要考点:防火分区
防火防烟分区检查
防火分区
建筑内防火分区的划分:一方面通过耐火性能较好的楼板及窗间墙,在建筑物的垂直方向对每个楼层进行防火分 隔;另一方面利用防火墙或防火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物将各楼层在水平方向分隔出防火区域,可以有效地把火势 控制在_定的范围内,减少火灾损失,同时可以为人员安全疏散、消防扑救提供有利的条件。
一、防火分区的划分
防火检查中,通过对防火分区的面积、防火分隔完整性进行检查,核实防火分区的划分是否符合现行*工程建 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
(一)检查内容
1. 防火分区面积
1)工业建筑检查时,根据火灾危险性类别、建筑物耐火等级、建筑层数等因素确定每个防火分区的*大允许建筑 面积;如在同一座库房或同一个防火隔间内储存数种火灾危险性不同的物品,其库房或隔间的*大允许建筑面积,按 其中火灾危险性*大的物品确定。
①对于作业型的物流建筑,建筑功能以分拣、加工等作业为主时,防火分区根据其生产加工的火灾危险性对应规 范相应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厂房的规定进行检查,其中仓储部分应按中间仓库的要求确定其防火分区大小是否符合要求。 (分拣为主,按分拣,仓库视为中间仓库)
② 对于以仓储为主或分拣加工作业与仓储难以区分哪个功能为主的物流建筑,按规范中有关仓库的规定进行检查, 但当分拣等作业区采用防火墙与储存区完全分隔时,作业区和储存区的防火要求可分别按规范中有关厂房和仓库的规 定进行检查。仓储为主或无法确定,按仓库。二者防火墙分开,分别看待。
2)民用建筑检查时,根据建筑物耐火等级、建筑高度或层数、使用性质等确定每个防火分区的*大允许建筑面积; 当裙房与高层建筑主体之间设置防火墙时,裙房的防火分区可按单、多层建筑的要求确定。裙房有墙,按单多层当建 筑内设置商场、展览厅、汽车库等功能时,需注意其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是否符合其特殊要求,如室内有车道且有人 停留的机械汽车库,其防火分区的*大允许建筑面积按常规汽车库要求减少35%。
1.防火分隔完整性
1) 对防火分区间代替防火墙分隔的防火卷帘,其耐火极限不得低于所设置部位墙体的耐火极限要求,并检查防火 卷帘与楼板、梁、墙、柱之间的空隙是否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严实。
2) 对设在变形缝处附近的防火门,应检查其是否设置在楼层较多的一侧,且门开启后不得跨越变形缝。
3) 对建筑内的隔墙,包括房间隔墙和疏散走道两侧的隔墙、住宅分户墙和单元之间的墙应检查其是否从楼地面基 层隔断砌至顶板底面基层。
二、建筑内的中庭 (一)检查内容
上下层相连通的面积叠加计算其防火分区面积,当超过一个防火分区*大允许建筑面积时,主要检查内容为:
1. 防火分隔措施
当采用防火隔墙时,其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采用防火玻璃墙时,其耐火隔热性和耐火完整性不低于l.OOh;采 用耐火完整性不低于1.00h的非隔热性防火玻璃墙时,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进行保护;采用防火卷帘时,其耐火极 限不低于3.00h,并符合相关规定;与中庭相连通的门、窗采用火灾时能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
1.消防设施的设置
主要检查排烟设施,如为高层民用建筑,还应检查中庭回廊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置。
2. 中庭的使用功能
中庭内不得布置任何经营性商业设施、可燃物和用于人员通行外的其他用途。
3. 与中庭连通部位的装修材料
中庭,其连通部位的顶棚、墙面装修材料燃烧等级应为A级,其他部位可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三、有顶棚的步行街
(一)检查内容
当步行街两侧建筑利用步行街进行安全疏散时,步行街的长度不宜大于300m,步行街内不应布置可燃物,主要 检查以下内容:
1. 步行街两侧建筑
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两侧建筑相对面的*近距离均不小于规范相对应高度建筑的防火间距要求,且不小于9m。 当步行街两侧的建筑为多层时,每层面向步行街一侧的商铺需设置防止火灾竖向蔓延措施并符合规范的相关规定,如 设置回廊或挑檐时,其出挑宽度不应小于1.2m。步行街两侧建筑内的疏散楼梯靠外墙设置并宜直通室外,确有困难 时,可在首层直接通至步行街。
2. 两侧建筑的商铺
商铺每间的建筑面积不宜大于300平米,商铺之间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商铺面向步行街一侧的 围护构件宜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实体墙,门、窗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窗或符合规定的防火玻璃墙;相邻商铺 之间面向步行街一侧设置宽度不小于1.0m、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实体墙。
1.步行街的端部
端部在各层均不宜封闭,确需封闭时,在外墙上需设置可开启的门窗,且可开启门窗的面积不小于该部位外墙面 积的一半。
2. 步行街的顶棚
顶棚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承重结构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顶棚下檐距地面的高度不小于6.0m,顶棚设置的 自然排烟设施采用常开式排烟口时,自然排烟口的有效面积不应小于步行街地面面积的25%。常闭式自然排烟设施设 置在火灾时能手动或自动开启的装置。
3. 步行街的消防设施
步行街两侧建筑的商铺外,每隔30m设置DN65mm的消火栓,并配备消防软管卷盘或消防水龙;商铺内设置自 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商铺内外均设置疏散照明、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和消防应急广播系统。每层回廊 均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步行街内宜设置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
四、电梯井和管道井等竖向井道
建筑内的电梯井和管道井是火灾烟气和火灾蔓延的通道之*,在火灾时极易产生烟囱效应。在防火检查中,通过 对管道井的设置、封堵等方面进行检查,核实竖向井道的设置是否符合现行*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
(一)检查内容
1. 竖向井道设置
1) 建筑的电缆井、管道井、排烟道、排_气道、垃圾道等竖向井道,应分别独立设置。井壁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 井壁上的检查门为丙级防火门。
2) 垃圾道排气口应直接开向室外。垃圾斗采用不燃烧材料制作,并能自行关闭。
3) 电梯井应独立设置。井内严禁敷设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管道,并不应敷设与电梯无关的电缆、电线等。 井壁除开设电梯门、安全逃生门和通气孔洞外,不应开设其他洞口。电梯层门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并同时符合 相关完整性和隔热性要求。
2. 缝隙、孔孔洞的封堵
1) 电缆井、管道井与房间、走道等相连通的孔隙,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2) 电缆井、管道井在每层楼板处应采用不低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烧体或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五、建筑外(幕)墙
(一)检查内容
1.夕卜立面开口之间的防火措施
建筑外墙上在上下层开口之间采用实体墙分隔,当室内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墙体的高度不小于0.8m,否则 高度不小于1.2m;采用防火挑檐分隔,挑檐的宽度不小于1.0m,长度不小于开口宽度。如果上下层开口之间采用防 火玻璃墙分隔,对于高层建筑,防火玻璃墙的耐火完整性不低于1.00h,对于多层建筑,防火玻璃墙的耐火完整性不 低于0.50h。对于住宅建筑,还需要检查外墙上相邻户开口之间的墙体宽度,当小于1.0m时,开口之间要设置凸出 外墙不小于0.6m的隔板
2.幕墙缝隙的封堵
幕墙与每层楼板、隔墙处的缝隙,*采用具有一定弹性和防火性能的材料填塞密实。这种材料可以是不燃材料, 也可以是具有一定耐火性能的难燃材料。
1. 消防救援口的设置
位于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一侧的建筑幕墙,应设置消防救援口。
六、变形缝
(一)检查内容
1. 变形缝的材质
变形缝的构造基层和填充材料*为不燃烧材料。
2. 管道的敷设
变形缝内不得敷设电缆、可燃气体管道和甲、乙、丙类液体管道。*穿过时,在穿过处加设不燃材料制作的套 管或采取其他防变形措施,并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对其进行封堵。当通风、空气调节系统的风管穿越防火分隔处的变形 缝时,两侧应设置公称动作温度为70°C的防火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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