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芝罘区初级会计职称培训怎么收费地址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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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职称班】《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从零开始,无需基础,晚班+周末班同步开课,每年5月份考试,一年一次,错过就等两年。常年开班,课时多有*。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均可报读。
【中级会计职称班】《经济法》+《财务管理》+《中级会计实务》【基础差会计证书班】从零开始学习会计基础,理论课程+实务课程+财务软件应用,循序渐进,初步掌握从事会计工作的技能,考取初级会计师证!该课程目前是各行业人员预从事会计工作的不二选择!【会计全日制班】基础差开始,学习会计初级、中级职称*掌握的内容。学习会计基础知识、纳税实务、全盘会计、财务软件应用、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本课程是会计行业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理想选择。【会计实操做账(全盘会计)班】会计实训:学习内容包括:会计基础知识、往来、费用、成本、税务、编制凭*、会计建账、编制会计报表、纳税申报等,理论知识与实践操作相结合,学完后可独立处理一般纳税人所有账务,迅速胜任会计工作。财务软件应用:讲述财务软件建账、编制和审核凭*登帐,固定资产增减、工资核算、损益转账的财务处理、期末结账课程。
上课方式: 有分工作日班、周日班、全日制班。工作日班:19:00---21:30周日班:9:00-18:00。全日制班:周一至周五上课。具体的以安排为准。
学习内容:基础会计、税务会计、实务会计(以企业、事业单位真账凭*、票据、账簿等为教具,
学习如何处理会计业务,怎样记账、结账、对账和编制会计报表等一系列的方法和程序)、企业增值税、
所得税等税务核算及纳税申报流程。
会计阳光组合:综合性学习会计基础+会计实战操作班+电子账+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全面学习会计证考前辅导,会计实训,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从基础差学习开始,考取初级会计师、助理会计师以及能够熟练手工做账与电脑做账,胜任会计岗位全盘做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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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会计师:*统一考试用《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教材
会计实战综合班 会计基础+会计实战操作班+电子账;系统全面学习工业、商业、餐饮、建筑等行业的 全盘账务
会计实操主管班 会计实战操作班+电子账;学习工业账、商业、餐饮、建筑等行业的全盘账务
会计基础 通过学习会计的基本理论和会计记账方法,了解会计处理基本流程,能进行简单的会 计处理。适合无基础者学习。
会计实战操作班 各种账务处理(凭*、账簿、报表、报税等)+日常核算流程及税务申报
电子账 利用金蝶软件广泛学习电子实账、适合有基础学员
培训优势:1、真实的帐务处理环境;2、金碟或用友财务软件的实际操作;3、学会为止,终身免费咨询工作中的问题。
培训目标:使学员在一个月内掌握全套账务处理(工业、商贸企业、服务业)和纳税申报实务并熟练运用财务软件进行账务处理
培训内容:1、工业企业全套账务处理;2、商贸企业全套账务处理;3、服务业全套账务处理;4、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计算、报表填制和网上申报;5、金蝶软件使用;6、英文会计与税务报表编制。
培训方法:以企业实际业务原始凭*,人手一台电脑和一套软件,账务顾问一对一辅导。 飞扬人名言:“没有学不会的学生,只有教不好的老师!”**、不要求学历、独特一对一手把手教学、包教包会、学会为止、随到随学、如果不会
、进项税额特殊*策—加计抵减
1.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0%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
2.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0%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
3.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加计抵减*策,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
纳税人兼营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且无法划分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劳务和发生跨境应税行为的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4.纳税人应按照现行规定计算一般计税方法下的应纳税额(以下称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后,区分以下情形加计抵减:
(1)抵减前的应纳税额等于零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全部结转下期抵减;
(2)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大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全额从抵减前的应纳税额中抵减;
(3)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小于或等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以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抵减应纳税额至零。未抵减完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5.注意事项
(1)加计抵减额只可以抵减一般计税方法下的应纳税额。
(2)适用加计抵减*策的纳税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均可以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不仅限于提供四项服务对应的进项税额。可加计抵减的进项税额还包括2019年4月1日以后取得16%、10%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税额、2019年4月1日以后转入抵扣的前期购买不动产尚未抵扣完毕的待抵扣进项税额、农产品加计扣除的进项税额、旅客运输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等等。
(3)加计抵减*策作为一项阶段性税收优惠,执行期限为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策执行到期后,纳税人不再计提加计抵减额,结余的加计抵减额停止抵减。这里的“加计抵减*策执行到期”指的是2021年12月31日。也就是说,只要是在2021年底前,纳税人结余的加计抵减额是可以连续抵减的。
【例】某一般纳税人2019年适用加计抵减*策,截至2019年底,加计抵减额余额为10万元。如果2020年不再适用加计抵减*策,则2020年该纳税人不得再计提加计抵减额,但是,2019年未抵减完的10万元,是允许该一般纳税人在2020至2021年度继续抵减的。
(4)加计抵减*策按年适用、按年动态调整。一旦确定适用与否,当年不再调整。到了下一年度,纳税人需要以上年度四项服务销售额占比来重新确定该年度能否适用。这里的年度是指会计年度,而不是连续12个月的概念。
(5)加计抵减*策本质上属于税收优惠,应由纳税人自主判断、自主申报、自主享受,对于申请享受加计抵减*策的纳税人,需要就适用*策做出声明,并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时,提交《适用加计抵减*策的声明》(以下称《声明》),完成《声明》后,即可自主申报适用加计抵减*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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