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模式有哪些
融资是一个企业的资金筹集的行为与过程,公司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状况、资金拥有的状况,以及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通过科学的预测和决策,采用一定的方式,从一定的渠道向公司的投资者和债权人去筹集资金,组织资金的供应,以增加公司正常生产需要,经营管理活动需要的理财行为。
增加企业资金周转顺畅是财务总监的职则,资金周转是企业的血液,所以融资也就成了财务总监们*的工作。接下来小编将为大家带来超实用的12种融资方式。
随着企业资金需求量的增加,民间资本的积累,融资(贷款)难困扰着企业的发展,为了解决这一难题,经过搜集总结,就目前企业融资(贷款)常用的十二种融资(贷款)模式,给大家一个参考,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1.综合授信
综合授信是指商业银行在对综合授信客户的财务状况和信用风险进行综合评估的基础上,确定能够和愿意承担的风险总量,即较高综合授信额度,并加以集中统一控制的信用风险管理制度。综合授信的对象一般只能是法人,综合授信的形式是一揽子授信,即贷款、打包放款、进口押汇、出口押汇、贴现、信用证、保函、承兑汇票等不同形式的授信都要置于该客户的授信额度上限以内,以便集中统一管理和有效控制信用风险。
实行综合授信,对客户来说,既获得了银行的信用支持,解决了资金困难,又减少了资金占压。对银行来说,则争取和稳定了优质客户,推动了各种信用业务的发展,增强了自身的竞争力,并有效地控制了信用风险。同时,实行综合授信,简化了授信的手续。只要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客户根据需要可以随时向银行提出授信申请,银行可以立即放款,简化了内部审批的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实现了一次*约,多次授信。因此,综合授信已得到银行的普遍采用。
银行综合授信的程序管理:
首先,应确定授信的主体。如果银行的总行和各级分支机构都可以对同一法人客户给予综合授信额度,则不但导致不必要的内部竞争,同时势必造成多头授信和授信的失控,无法达到集中统一管理和控制信用风险的目的。因此实行综合授信,应首先明确统一的授信主体。授信主体的确定,应考虑客户的经营规模、资金实力、经营情况、盈利和偿债能力等多种因素,同时应根据授信额度的大小、银行的管理水平、管理人员的素质等情况,结合银行的授权管理制度确定。
其次,应统一授信的对象。能够综合授信的对象一般只能是法人,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不能授信。在企业分支机构得到其所属企业法人的许可,并取得合法的书面授权的情况下,银行可对其授信,但应将其纳入对企业法人的综合授信管理之内,合计总额不能超过对企业法人的综合授信额度。
较后,应统一授信的形式。就目前银行内部的管理体制和授信业务的操作来看,银行授信涉及多个业务部门,如贸易项下的信用证和保函开立的授信通常由国际业务部操作,固定资产贷款授信通常由项目信贷部操作,流动资金贷款授信由工商信贷部具体操作等等,不一而足。这种各业务部门对同一客户分头授信,对本外币分割授信,对贷款、信用证、担保及贴现、承兑等项目分散授信的情况,极易造成银行不能全面了解客户的信用状况,对同一客户提供了多少信用没有确切的统计和管理,对可能已经面临的风险不得而知、无法控制的结果,导致风险过度集中,对银行资产产生蒙受损失的威胁。因此要真正实现综合授信,统一控制信用风险,就*实行一揽子的授信额度管理,将各种形式的授信全部纳入综合授信的额度之内。
2.个人委托贷款
*建设银行、民生银行、中信实业银行等商业银行相继推出了一项融资业务新品种---个人委托贷款。即由个人委托提供资金,由商业银行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一种贷款。
3.买方贷款
如果企业的产品有可靠的销路,但在自身资本金不足、财务管理基础较差、可以提供的担保品或寻求第三方担保比较困难的情况下,银行可以按照销售合同,对其产品的购买方提供贷款支持。卖方可以向买方收取一定比例的预付款,以解决生产过程中的资金困难。或者由买方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卖方持汇票到银行贴现。
4.贴现融资
贴现融资,是指持有人将商业票据转让给银行,取得扣除贴现利息后的资金。在我国,商业票据主要是指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这种融资方式的好处之*是银行不按照企业的资产规模来放款,而是依据市场情况(销售合同)来贷款。企业如果能充分利用贴现融资,远比申请贷款手续简便,而且融资成本很低。贴现只需带上相应的到银行办理有关手续即可,一般在3个营业日内就能办妥,对于企业来说,这是“用明天的钱赚后天的钱”,这种融资方式值得中小企业广泛、积极地利用。
5.项目开发贷款
一些高科技中小企业如果拥有重大价值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初始投入资金数额比较大,企业自有资本难以承受,可以向银行申请项目开发贷款。商业银行对拥有成熟技术及良好市场前景的高新技术产品或专利项目的中小企业以及利用高新技术成果进行技术改造的中小企业,将会给予积极的信贷支持,以促进企业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的速度。对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建立稳定项目开发关系或拥有自己研究部门的高科技中小企业,银行除了提供流动资金贷款外,也可办理项目开发贷款。
6.出口创汇贷款
对于生产出口产品的企业,银行可根据出口合同,或进口方提供的信用签证,提供打包贷款。对有现汇账户的企业,可以提供外汇抵押贷款。对有外汇收入来源的企业,可以凭结汇凭*取得人民币贷款。对出口前景看好的企业,还可以商借一定数额的技术改造贷款。
7.自然人担保贷款
2002年8月,*工商银行率先推出了自然人担保贷款业务,今后工商银行的境内机构,对中小企业办理期限在3年以内信贷业务时,可以由自然人提供财产担保并承担代偿责任。自然人担保可采取抵押、权利质押、抵押加增加三种方式。可作抵押的财产包括个人所有的房产、土地使用权和交通运输工具等。可作质押的个人财产包括储蓄存单、凭*式国债和记名式金融债券。抵押加增加则是指在财产抵押的基础上,附加抵押人的连带责任增加。如果借款人未能按期偿还全部贷款本息或发生其他违约事项,银行将会要求担保人履行担保义务。
8.典当融资
典当是以实物为抵押,以实物所有权转移的形式取得临时性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与银行贷款相比,典当贷款成本高、贷款规模小,但典当也有银行贷款所无法相比的优势。首先,与银行对借款人的资信条件近乎苛刻的要求相比,典当行对客户的信用要求几乎为零,典当行只注重典当物品是否货真价实。而且一般商业银行只做不动产抵押,而典当行则可以动产与不动产质押二者兼为。其次,到典当行典当物品的起点低,千元、百元的物品都可以当。与银行相反,典当行更注重对个人客户和中小企业服务。第三,与银行贷款手续繁杂、审批周期长相比,典当贷款手续十分简便,大多立等可取,即使是不动产抵押,也比银行要便捷许多。第四,客户向银行借款时,贷款的用途不能超越银行指定的范围。而典当行则不问贷款的用途,钱使用起来十分自由。周而复始,大大提高了资金使用率。
9.无形资产担保贷款
依据《*担保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等无形资产都可以作为贷款质押物。
10.异地联合协作贷款
有些中小企业产品销路很广,或者是为某些大企业提供配套零部件,或者是企业集团的松散型子公司。在生产协作产品过程中,需要补充生产资金,可以寻求一家主办银行牵头,对集团公司统一提供贷款,再由集团公司对协作企业提供必要的资金,当地银行配合进行合同监督。也可由牵头银行同异地协作企业的开户银行结合,分头提供贷款。
异地联合协作贷款的操作模式:
这种贷款的基本操作模式有两种:“牵头银行+集团公司+协作银行”模式和“牵头银行+异地银行”模式。
(1)“牵头银行+集团公司+协作银行”模式
异地联合协作贷款的操作模式
牵头银行一集团公司一协作银行模式在这种异地联合协作贷款模式中(见图1),能够获得资金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主要是那些为某类型大企业提供配套零部件的,或是企业集团的松散型子公司。这类企业在生产协作产品过程中,如果需要补充生产资金,可以寻求一家主办银行牵头,对集团公司提供统一贷款,再由集团公司对协作企业提供必要的资金,由当地银行配合进行合同监督。
比如某科技公司A、B2家公司分别生产芯片和继电器,集团甲与2家公司都有频繁的往来,2家公司因缺乏生产资金无法满足集团甲的需求,并且因企业规模小造成银行贷款成本较高而惜贷。此时如由银行向集团甲提供货款,那么银行的风险就因赁款规模增大、企业信用较高而降低,然后再由集团甲向公司A、B两家分别提供贷款。
这样科技公司有足够的现金流来增加生产的继续进行,同时也满足了集团甲的原材料或新技术的供应。在现实中,不同的公司不会同时出现资金短缺,当A公司出现资金周转困难而B公司营运正常时,集团甲则可以将多贷的资金投于别处,或减少筹资额度,并将A公司归还的贷款以应对B公司可能出现的资金问题。此种方式解决了单个企业贷款量小,银行出于成本考虑不愿提供贷款的情况,产生规模效应,“化零为整”地解决融资难的问题,并且全体的优势也提高了整体信誉度,能够对*府、社会、金融机构产生较大影响。
这种方法主要是以大集团企业的信用为担保依据,似乎有利于中小企业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获得贷款,然而实际上企业集团因为有较为固定的下属企业,因而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尤其是初创企业,却比较难取得集团企业提供的贷款。而且此种融资方式将本应由银行承担的风险转移到集团公司身上,如若中小企业无法还贷,大企业将面临财务损失和信誉受损,所以大企业在挑选中小企业时也会有一定的要求,因而提高了这种贷款方式的门*。
此外,由于不同公司信用状况不同,所需资金量也不同,比如有10家小企业参与协作贷款,8家企业信用状况相对较好,另外2家小企业无法还贷时,就会发生以下三种情况:
①由大企业负责还款,赢利时的话大企业只能按固定费用收取,亏损则要承担全部风险,这对大企业而言是很不公平的。因而有人提议大企业以这些贷款作为股份的形式向小企业参股,赢利时便以红利的形式支付;
②由赢利的8家企业负责偿还,但这些科技型中小企业可能原本毫无往来,相当于为“陌生人”买单,这样做依然不合情理;
③各小企业只负责所贷资金的那部分责任,但这种方法并没有降低银行的风险,丧失了此种融资方式产生的意义。虽然这种融资方式有很多问题,但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仍不失为—个比较切实可行的方法。所以中小企业要主动加入大企业集团,积极发展同大企业的战略伙伴关系,强化自身的科技优势,开展密切的经济技术合作,从而获得资金支持。
(2)“牵头银行+异地银行”模式
“牵头银行+异地银行”模式
在这种异地联合协作贷款模式中,能够获得资金的企业主要是那些处于成熟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这类企业生产的产品销路很广,或拥有的项目前途很好。
在浙江省绍兴市,中小企业目前的贷款有1/3来自外地银行。2004年11月上旬,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与绍兴市签订了合作协议,3年内工商银行对绍兴民营企业的信贷资金投入将在原有规模基础上翻一番。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的主要做法是:由浙江省分行牵头、外省分行参与,牵头行负责筛选项目和贷款跟踪管理,参与行则负责提供部分放贷并向牵头行支付一定管理费用。
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行长丁仲篪认为,这种做法探索了一种新的银政银企关系,使银行资金投向能够完成从劳动密集型、低附加值产业向技术密集型、高附加值产业转变。参与行也认为,这样做支付的成本肯定比自己调查、评估、营销和跟踪管理低得多。另外,在浙江放贷的收益率总体上要高于其他一些地方。据了解,工商银行总行对浙江分支机构的这种创新贷款模式给予了肯定,并参与了有关制度设计。如今这种模式面临的主要障碍是行政分割,那些处于开创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并不适用于这种模式。
11.金融租赁
在经济发达*已经成为设备投资中仅次于银行信贷的第二大融资方式。金融租赁是一种集信贷、贸易、租赁于一体,以租赁物件的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为特征的新型融资方式。设备使用厂家看中某种设备后,即可委托金融租赁公司出资购得,然后再以租赁的形式将设备交付企业使用。当企业在合同期内把租金还清后,较终还将拥有该设备的所有权。
通过金融租赁,企业可用少量资金取得所需的先进技术设备,可以边生产、边还租金,对于资金缺乏的企业来说,金融租赁不失为加速投资、扩大生产的好办法;就某些产品积压的企业来说,金融租赁不失为促进销售、拓展市场的好手段。
12.信用担保贷款
【担保公司担保贷(借)款】
担保贷款是指借款人不能足额提供抵押(质押)时,应有贷款人认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担连带责任的增加。
随着民间资金的积累以及银行发放贷款的日趋困难,通过担保公司担保贷款是创业者和中小企业融资的主要途径,目前在*各个地市已建立了许多信用担保机构。这些机构大多担保基金的来源,一般是由当地*府财政拨款、社会(民间)募集的资金、商业银行的资金等几部分组成。企业向银行或者民间借款时,可以由担保机构予以担保。当企业提供不出银行所能接受的担保措施时,如抵押、质押或第三方信用增加人等,担保公司却可以解决这些难题。因为与银行相比而言,担保公司对抵押品的要求更为灵活,而且效率较高(较短3天即可到款),更适合解决企业急用资金问题。
业务范围细分有:房产抵押贷款、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房产回购贷款、在建工程抵押贷款、信用贷款、企业设备抵押贷款、库存质押贷款、车辆抵(质)押贷款、有价单证质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等贷款担保业务,以及各种短贷业务(如银行倒贷、形象资金、承兑增加金、陪标增加金等急需资金)的贷款担保业务。当然,担保公司为了*自己的利益,往往会要求企业提供反担保措施,有时担保公司还会派员到企业监控资金流动情况。担保贷款一般解决的是企业的急用资金问题,一般贷款期限在6个月以内,虽然融资成本与银行相比稍高了一点,但灵活快捷的操作模式,对扶植中小企业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作用,是除银行外较理想的融资选择。
每一种贷款都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可以。拿房屋抵押贷款来说,根据*人民银行颁布的《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个人住房置业担保贷款对象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目前,指针对市内六区及开发区、保税区范围内城市正式房口)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4)在贷款银行开立储蓄存款帐户(或交纳住房公积金存款),存款余额占购买住房所须金额的比例不低于30%,并以此作为购买首期付款;
(5)担保公司同意作为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增加人,有担保公司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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