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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工程法规知识点回顾:申请主体和批准条件

二建《工程法规》知识点回顾:申请主体和批准条件

一、施工许可证的申请主体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二、施工许可证的法定批准条件

(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注意】*是国有土地,只需要批准,不需要。

(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注意】在城市规划区,规划许可证包括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乡、村庄规划区的,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3)需要征收房屋的,其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注意】关于图纸和技术资料,除了有以外,还要求*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核。同时不要求图纸全部完成,只要求满足施工需要即可。

(6)有增加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注意】具体措施包括: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安全技术措施;

专业性较强的项目编制了专项质量、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办理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注意】要求资金已落实,不要求资金全部到位。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消防等。

【记忆】有证、钱、人、图、有措施,符合其他。

【注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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