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工程法规知识点回顾:执业资格的管理
一、二级建造师注册
(一)申请初始注册和延续注册
初始注册条件:经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达到继续教育要求;没有《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中规定不予注册的情形。
【注意】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是注册建造师的执业凭*,由注册建造师本人保管、使用。
有效期为3年。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有效期为3年。
(二)变更注册和增加执业专业
注册建造师变更聘用企业的,应当在与新聘用企业签订聘用合同后1个月内,通过新聘用企业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变更后延续原有效期。
注册建造师需要增加执业专业的,应当按照规定申请专业增项注册,并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
(三)不予注册和注册证书、执业印章失效及注销
不予注册: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
(3)未达到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的;
(4)受到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5)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6)因前项规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7)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8)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内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
(9)申请人的聘用单位不符合注册单位要求的;
(10)年龄超过65周岁的;
(11)其他情形。
二、二级建造师的继续教育
学时要求:每个注册有效期内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120学时,其中必修60学时,选修60学时。每增加一个专业增加60学时继续教育,其中必修30学时,选修30学时。
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冲抵继续教育选修课学时累计不得超过60学时。
教育方式:面授为主,积极探索网络教育方式。
更多培训课程,学习资讯,课程优惠等学校信息,请进入 天津北辰区二级建造师培训天津武清区二建培训天津宝坻区二建培训 网站详细了解,免费咨询电话:400-998-6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