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
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
2Z105020 建设工程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
2Z105021 掌握建设工程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的特点(P171~172)
(1)特点:主要有7点内容
2Z105022 掌握建设工程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P172~176)
一、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一)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概念
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概念
组织实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目的是辨别组织内部存在的危险源,控制其所带来的风险,从而避免或减少事故的发生。
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作用
(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T28001-2001)
1.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
管理体系的结构系统采用的是PDCA循环管理模式
GB/T28001-2001标准由“方针―策划―实施与运行-检查和纠正措施-管理评审”五大要素构成。
二、建设工程环境管理体系
(一)环境管理体系的概念及作用
环境包括自然环境、社会环境两类。自然环境包括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地环境、地质环境、生物环境等。社会环境包括工农业生产环境、交通环境、文化环境等。
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0
(二)GB/T24001-ISO14001标准的应用原则
实施环境管理体系标准的关键是坚持持续改进和环境污染预防
环境管理体系的结构系统采用的是PDCA循环管理模式
2Z105023 掌握建设工程职业健康安全事故的分类(P176~177)
一、伤亡事故的分类
1.按照伤害程度分类
(1)轻伤:指损失1个工作日至105个工作日的失能伤害;
(2)重伤:指损失工作日等于和超过105个工作日的失能伤害,重伤的损失工作日较多不超过6000工日
(3)死亡:指损失工作日超过6000工日,这是根据我国职工的平均退休年龄和平均计算出来的。
2.按事故后果严重程度分类
(1)轻伤事故:同上
(2)重伤事故:同上
(3)死亡事故:一次事故中死亡职工1~2人的事故。
(4)重大伤亡事故:一次事故中死亡3人以上(含3人)的事故;
(5)特大伤亡事故:一次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的事故。
(6)特别重大伤亡事故:铁路、水运、矿山、水利、电力事故造成一次死亡五十人及其以上,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千万元及其以上的;公路和其他发生一次死亡三十人及其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在五百万元及其以上的事故。
3.按事故类别分类:20类
4.按受伤性质分类:常见的有:电伤、挫伤、割伤、擦伤、刺伤、撕脱伤、扭伤、倒塌压埋伤、冲击伤等。
二、工程建设重大事故的分级
(1)一级重大事故:死亡30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
(2)二有重大事故: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不满足300万元。
(3)三级重大事故: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重伤20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
(4)四级重大事故,死亡2人以下;重伤3人以上,19人以下;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满30万元。
2Z105024 掌握建设工程职业健康安全事故的处理(P177~178)
1.安全事故的处理原则
在进行事故处理时*实施“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能受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处理不放过;没有制定防范措施不放过。
2.项目经理部进行安全事故处理的规定
(1)报告安全事故
安全事故发后,受伤者或较先发现事故的人员应立即上报至企业安全主管部门。企业安全主管部门按规定向*府主管部门报告。对重大事故发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
(2)安全事故处理
(3)安全事故登记
(4)安全事故分析记录
(5)事故调查及调查报告
(6)要坚持安全事故月报制度。
2Z105025 掌握建设工程环境保护的要求(P178~180)
一、环境保护的目的、原则和内容
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
(1)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原则;
(2)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
(3)依靠群众保护环境的原则;
(4)环境经济责任原则,即污染者付费的原则。
环境保护的主要内容
(1)预防和治理由生产和生活活动所引起的环境污染;
(2)防止由建设和开发活动引起的环境破坏;
(3)保护有特殊价值的自然环境;
(4)其他。
二、环境因素的影响
三、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
(1)工程的施工组织中应有防治扬尘、噪声、固体废物和废水等污染环境的有效措施,并在施工作业中认真组织实施。
(2)施工现场应建立环境保护管理体系,责任落实到人,并增加有效运行。
(3)对施工现场防治扬尘、噪声、水污染及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4)定期对职工进行环保法规知识培训考核。
四、建设工程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单位应当采取下列防止环境污染的措施:
(1)妥善处理泥浆水,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和河流;
(2)除设有符合规定的装置外,不得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或者焚烧油毡、油漆以及其他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3)使用密封式的圆筒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处理高空废弃物;
(4)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过程中的扬尘;
(5)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用作土方回填;
(6)对产生噪声、振动的施工机械,应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减轻噪声扰民。
2Z105026 掌握建设工程环境事故的处理(P180~183)
一、施工现场水污染的处理(6条)
二、施工现场噪声污染的处理
1.施工噪声的类型
(1)机械性噪声;
(2)空气动力性噪声;
(3)电磁性噪声;
(4)爆炸性噪声。
2.施工噪声的处理
凡在居民密集区进行强噪声施工作业时,要严格控制施工作业时间,晚间作业不超过22时,早晨作业不早于6时。特殊发问下需昼夜施工时,应尽量采取降噪措施,并会同建设单位做好周围居民的工作,同时报工地所在地的环保部门备案后方可施工。
施工阶段主要噪声源噪声限值【dB(A)】
昼间夜间:
土石方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等7555
打桩各种打桩机械等85禁止施工
结构混凝土搅拌机、振捣器、电锯等7055
装修吊车、升降机等6555
三、施工现场空气污染的处理
施工现场外围设置的围挡不得低于1.8m
四、施工现场固体废物的处理
固体废物的类型:
(1)拆建废物
(2)化学废物
(3)生活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的治理方法:
(1)无害化(亦称安全化)
(2)安定化
(3)减量化
固体废物的处理:
(1)物理处理
(2)化学处理
(3)生物处理
(4)热处理
(5)固化处理
(6)回收利用和循环再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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