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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考试要点:无效合同
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考试要点:无效合同
1.4.3.2无效合同(2032P165)
1、无效合同概述
概念 | 合同虽已成立,但是不符合法律要求的要件而不予承认和保护的合同 |
特征 | ○1合同自始无效 |
○2合同无效 | |
○3合同当然无效 | |
○4可能部分无效 | |
○5合同无效,不影响独立存在的争议解决条款效力 | |
无效的原因 | 1、一方当事人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利益欺诈-忽悠;胁迫-要挟 |
2、恶意串通,损害*、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恶意、串通、损害结果、因果关系 | |
3、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形式合法、内容或者目的非法 | |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利益抽象兜底 | |
5、内容违法 | |
免责条款无效 | 免责条款: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免除或限制其未来责任的合同条款;保险合同中经常出现保险人的免责条款。 |
免责条款无效:免责条款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法》中规定的免责条款无效包括:“○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2故意或者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因为人身权、财产权受法律保护,该免责条款违法。 | |
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
合同本身不产生当事人期待的效果,但是仍有法律后果,主要包括: 1返还财产。因合同取得的财产,该合同被认定无效后,应当予以返还 |
2折价补偿。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 |
3赔偿损失。有过错的,过错方赔偿对方损失;都有过错,各自承担责任 | |
4收归国有。又称为“追缴”,如违法分包或者转包,法院可以追缴当事人的非法所得 |
【口诀】
欺胁损国益,恶串害三家
形式掩非的,损公又违法
【*题示例】
(2009-47)某建筑材料买卖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合同,则其民事法律后果不可能是( )47。
A.返还财产 B.赔偿损失 C.罚金 D.折价补偿
47 二级2009-47-C,罚金是刑罚附加刑的一种,犯罪才会判罚金,都是向*交钱,但和罚款性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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