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400-998-6158

点击此处免费预约试听课程»

常见问题
学习资讯
常见问题

无锡新吴区二建培训费用多少

【课程详情】为考生提供系统的学习计划,严格遵守考试学习规则,同时充分考虑不同理论层次成年人对大纲的理解程度、大纲的重要性和难度,有效把握考试的深度和广度;测试班将加深考生对各考点的了解,观察各知识点的解题能力,了解考试形式,掌握答题技巧和答题方法;冲刺班将对各考点的必要预测进行复习,并通过短期惊喜进行复习。掌握测试材料,轻松掌握**的分数。


面授——短时提高
线下学习阶段注重封闭环境下的浓厚学习氛围,并在短时间内迅速提高。干净舒适的学习环境,学习氛围浓厚的教室,设备齐全的教室。适用于时间、地点方便,短时间内提高的学生。


网课——随时随地学习
利用网上学习的优势,利用生活中的每一段时间不局限于当地,可以选择名家优禄。专业设备录制,特聘有丰富网络课程经验的教师,耗时较长的流畅应用程序,保留面对面授课的精髓。
报考条件:
凡遵守*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者,可以申请参加二级建造师考试:
1、具备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2、具备其它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5年。
3、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相关专业对照表
考试介绍:
二级建造师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共设3个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培训目标:


1、项目经理


以建造师名义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有一点需要注意,想成为项目经理*要有建造师执业证书。


2、施工管理


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例如:可以担任建设方代表;可以从事工程质量监督岗位;也可以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和技术咨询活动;


3、一师多岗


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目前,注册建造师还是以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为主要岗位。*同时鼓励和提倡注册建造师“一师多岗”,从事*规定的其他业务。


知识延伸

2Z3040仲裁法

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只有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才可以仲裁。下列纠纷不适用《仲裁法》裁决:

1.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2.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3.劳动争议案件和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由法律另行规定。

2Z3041掌握仲裁协议

一、仲裁协议是指当事人自愿将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争议通过仲裁解决的书面协议。

仲裁协议法律效力表现为:

(一)对当事人的法律效力

(二)对法院的约束力(或裁或诉)

(三)对仲裁机构的法律效力

二、仲裁协议的内容

1、 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2、 仲裁事项;

3、 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这三项内容*同时具备,仲裁协议才能有效。

仲裁协议对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且当事人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三、仲裁协议效力的确认

(一)确认方式

当事人对仲裁协议有异议的,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

2Z3042掌握仲裁程序

一、申请和受理

(一)申请仲裁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有仲裁协议;2.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3.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

(二)审查与受理

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二、组成仲裁庭

仲裁庭可以由三名仲裁员或者一名仲裁员组成。由三名仲裁员组成的,设首席仲裁员。根据该规定,仲裁庭的组成形式包括合议仲裁庭和独任仲裁庭两种。

1.合议仲裁庭组成程序

当事人约定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的,应当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第三名仲裁员是首席仲裁员。没有约定仲裁形式的,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2.独任仲裁庭组成程序

当事人没有在仲裁规定的期限内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或者选定仲裁员的,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三、仲裁审理

(一)仲裁审理方式

可以分为开庭审理和书面审理(不到庭参加)。可以公开,但涉及*秘密除外。

(二)开庭通知

(三)开庭审理程序

1、开庭仲裁2、开庭调查3、当事人辩论4、仲裁和解、调解

1)仲裁中的和解

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撤回仲裁申请后反悔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2)仲裁中的调解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在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5、 仲裁裁决

仲裁裁决的作出,标志着当事人之间的纠纷的较终解决。

合议仲裁庭审理的案件由3名仲裁员集体做出仲裁裁决。从裁决书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当事人不得就已经裁决的事项再申请仲裁,也不得就此提起诉讼;仲裁裁决具有强制执行力。

2Z3043了解仲裁裁决的撤销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

2Z3044了解仲裁裁决的执行

一、仲裁裁决的强制执行

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仲裁裁决的不予执行

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4、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5、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6、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重新达成仲裁协议,并依据该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学校联系方式

更多培训课程,学习资讯,课程优惠等学校信息,请进入 无锡二级建造师培训无锡梁溪区二建培训无锡新吴区二建培训 网站详细了解,免费咨询电话:400-998-6158

相关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