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400-998-6158

点击此处免费预约试听课程»

常见问题
学习资讯
师资介绍
学习资讯

年度汇算清缴时间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2007年3月16日*主席令63号公布)》第五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因此,企业汇算清缴时间为每年的1月1日至5月31日。
学校联系方式

更多培训课程,学习资讯,课程优惠等学校信息,请进入 上海宝山区中级会计职称培训上海宝山区财务会计培训 网站详细了解,免费咨询电话:400-998-6158

相关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