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核心考点:建筑构造要求
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核心考点:建筑构造要求
民用建筑分类
建筑物通常按其使用性质分为民用建筑、工业建筑和农业建筑。
民用建筑按使用功能可分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两类,居住建筑包括住宅建筑和宿舍建筑等,公共建筑是供人们进行各类社会、文化、经济、政治等活动的建筑物,如图书馆、车站、办公楼、电影院、宾馆、医院等。
建筑的组成
建筑物由结构体系、围护体系和设备体系组成。
1.结构体系:一般将其分为上部结构和地下结构,上部结构包括墙、柱、梁、屋顶等;地下结构指建筑物的基础结构。
2.围护体系:建筑物的围护体系由屋面、外墙、门、窗等组成。
3.设备体系:通常包括给排水系统、供电系统和供热通风系统。其中供电系统分为强电系统和弱电系统两部分,强电系统指供电、照明等,弱电系统指通信、信息、探测、报警等。
建筑构造的影响因素和设计原则
1.建筑构造的影响因素
(1)荷载因素的影响;(2)环境因素的影响;(3)技术因素的影响;(4)建筑标准的影响。
2.建筑构造设计的原则
(1)坚固实用;(2)技术先进;(3)经济合理;(4)美观大方。
建筑高度的计算
1.实行建筑高度控制区内建筑高度应以海进步度控制建筑物室外地面至建筑物和构筑物较高点的高度。
2.非实行建筑高度控制区内建筑高度。平屋顶应按建筑物主入口场地室外设计地面至其建筑女儿墙顶点的高度计算;无女儿墙的建筑物应计算至其屋面檐口。
坡屋顶应按建筑物室外地面至屋檐和屋脊的平均高度计算,同一座建筑物有多种屋面形式时,分别计算后取较大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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