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400-998-6158

点击此处免费预约试听课程»

常见问题
学习资讯
常见问题

江门新会区二建培训远程班费用多少

超强师资:所有讲师要经过所有学员严格考核方可继续上课,学员评分较低或反馈较差的讲师予以坚决淘汰,以学员满意为根本!
超好硬件:全力*培训环境和各项设施,使培训视听效果和感官舒适度达到佳!
超级便利:优路教育的所有校区均位于市中心,交通便利,四通八达,餐饮、购物、住宿、停车也极其便利,一应俱全!
服务内容:代*考试报名手续+培训课程+教材习题集+代领准考证+推荐*单位
课程详情
招生对象:想要取得二级建造师证书的学员;
教学目标:帮助学员轻松取得二级建造师证书;
使用教材:优路教育二建辅导教材;
授课老师:优路教育二建辅导讲师;

课程内容:二建讲师专业授课,帮助学员科学gao效备考。夯实基础的同时*分有方法,帮助学员能够顺利通过考试,提高应试能力

证书在手 职场开挂从此独挡一面

68位专业教研团队
全程实时跟踪教学 做你的坚强后盾

教学情况实时跟踪
向授课老师反映各科考点的考频分析及研究结果,同时*授课内容的及时性、准确性
教辅资料自主研发
针对不同阶段自主研发教辅资料;整合实战经验和考情分析,自建完善考*题库,定期更新、优化
配备专业教研人员解决各种学习难题,24小时内进行专业指导;直播面对面答疑,及时解决学习问题
全程指导伴学 服务不含糊

知识延伸

民事法律关系只有在一定的情况下才能产生,而这种法律关系的变更和终止也由一定情况决定的。这种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终止的情况,即是人们通常说的法律事实。法律事实即是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终止的原因。


法律事实按是否包含当事人的意志分为两类。


(1)事件


事件是指不以当事人意志为转移而产生的自然现象、社会现象等。


当工程建设法律规范规定把某种自然现象和建设权利义务关系联系在一起的时候,这种现象就成为法律事实的一种,即事件。这就是工程建设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原因之*。事件产生大致有三种情况。①自然事件。自然现象引起的.如地震、台风、水灾、火灾等自然灾害等。②社会事件。社会现象引起的。如战争、暴乱、*府禁令等。③意外事件。即突发事故.如失火、爆炸、触礁等。


(2)行为


行为是指人的有意识的活动。包括积极的作为或消极的不作为.都能引起工程建设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消灭。行为通常表现为以下几种。①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基于法律规定或有法律依据。受法律保护的行为。如根据设计任务书进行的初步设计的行为、依法签订工程建设承包合同的行为。②违法行为。违法行为是指受法律禁止的侵犯其他主体的建设权利和建设义务的行为。如违反法律规定或因过错不履行工程建设合同;没有*批准的建设,擅自动工建设等行为。③行政行为。行政行为是指*授权机关依法行使对建设业的管理权而发生法律后果的行为。如*建设管理机关下达基本建设计划,监督执行工程项目建设程序的行为。④立法行为。立法行为是指*权力机关在法定权限内通过规定的程序.制定、修改、废止工程建设法律的活动。如*制定、颁布工程建设法律、法规、条例等行为。⑤司法行为。司法行为是指*司法机关的法定职能活动。它包括各级检察机构所实施的法律监督,各级审判机构的审判、调解活动等。如人民法院对工程建设纠纷案件作出判决的行为

学校联系方式

更多培训课程,学习资讯,课程优惠等学校信息,请进入 江门蓬江区二级建造师培训江门江海区二建培训江门新会区二建培训 网站详细了解,免费咨询电话:400-998-6158

相关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