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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许可证的申请主体和法定批准条件-二建法规知识点

施工许可证的申请主体和法定批准条件-二建法规知识点

施工许可证的申请主体和法定批准条件

一、 施工许可证的申请主体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二、 施工许可证的法定批准条件

1. 《建筑法》规定,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的条件:

(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6)有增加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进一步规定,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

(1)依法应当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的,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在城市、镇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征收房屋的,其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施工企业;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审查合格;

(6)有增加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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