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上城区二建培训中心哪家好
培训目标
帮助不同基础阶段的学生轻松解决考试教材中的重点和难点,在短时间内迅速提高学生的考试能力。
教学方法
面对面教学与远程教育相结合,结合知识点+解决问题技能指导+模拟考试+*题。通过全真实的模拟考试和考点交叉考试,全面掌握新的考试动态。你可以通过教育的提问和点评浓缩*题要点,直接触及考试的本质。
专业教学
1实时跟踪教学情况
向老师反映每个考点的频率分析和研究结果,确保内容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2自主研发教具
自主研发不同学习阶段的教辅材料;结合实战教学经验和测试情况分析,配备同步;建立全*题库,定期更新优化
3全天候在线解答疑问
配备专业教研人员解决各种学习问题,并在24小时内提供专业指导;现场问答,及时解决学习问题。
二级建造师项目咨询手册
一、项目*策背景
查询网站
各省市人事考试中心或*人事考试网
组织单位
二级建造师是由住建部负责拟定二级建造师考试大纲
人保部负责审定考试大纲。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保厅(局)、住建厅(委)按照*确定的考试大纲和有关规定,在本地区组织实施二级建造师考试及*卷工作
项目历程
2002年从欧洲引进一建,2004年国内执行二建考试,从2004年起实行国内统一考试;自2009年起二级建造师实行地方管理和地方*题制度,但目前二建各省市基本沿用*统一教材、统一大纲、统一考试,不同的合格标准。
证书用途及职业前景
①从*层面来说,我国的《建筑法》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证书,并在执业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因此该证书是建筑活动的**技术人员*备的证书。
②从行业层面来说,*对建筑行业的逐步规范,建筑行业对高素质人群的需求逐步增大,建造师证书便成为能力的一种证明 。
③根据目前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企业施工资质对建造师证书有明确数量要求,使得建造师证书在行业中成为刚性要求!
④对于并非从事建筑行业的个人来说,建造师证书可以提高收益,增加额外收入。二级建造师目前年度证书使用费在8000-12000元不等,水利等个别实务在部分省份达到20000元一年。
【课程详情】为考生提供系统的学习计划,严格遵守考试学习规则,同时充分考虑不同理论层次成年人对大纲的理解程度、大纲的重要性和难度,有效把握考试的深度和广度;测试班将加深考生对各考点的了解,观察各知识点的解题能力,了解考试形式,掌握答题技巧和答题方法;冲刺班将对各考点的必要预测进行复习,并通过短期惊喜进行复习。掌握测试材料,轻松掌握**的分数。
传统的建筑业依然火热。与其他行业相比,建筑行业更注重资质,更注重新人寻找以及新人的培养。如何在黄*时期的头几年脱颖而出,是一件涉及终身的事情。初毕业从事建筑行业的朋友,除了正常上班的工作安排,有两种方式可以自己金色,是考专利证书,考职称。总的来说,从近年来各种证书考试变化的趋势来看,二级建设的含金量是非常高的。
查询网站
各省市人事考试中心或*人事考试网
组织单位
二级建造师是由住建部负责拟定二级建造师考试大纲
人保部负责审定考试大纲。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保厅(局)、住建厅(委)按照*确定的考试大纲和有关规定,在本地区组织实施二级建造师考试及*卷工作
项目历程
2002年从欧洲引进一建,2004年国内执行二建考试,从2004年起实行国内统一考试;自2009年起二级建造师实行地方管理和地方*题制度,但目前二建各省市基本沿用*统一教材、统一大纲、统一考试,不同的合格标准。
证书用途及职业前景
①从*层面来说,我国的《建筑法》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证书,并在执业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因此该证书是建筑活动的**技术人员*备的证书。
②从行业层面来说,*对建筑行业的逐步规范,建筑行业对高素质人群的需求逐步增大,建造师证书便成为能力的一种证明 。
③根据目前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企业施工资质对建造师证书有明确数量要求,使得建造师证书在行业中成为刚性要求!
④对于并非从事建筑行业的个人来说,建造师证书可以提高收益,增加额外收入。二级建造师目前年度证书使用费在8000-12000元不等,水利等个别实务在部分省份达到20000元一年。
知识延伸
与土地相关的物权-二建法规知识点
与土地相关的物权一、 土地所有权
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二、 建设用地使用权
1. 概念
建设用地使用权只存在于国有土地上,不包括集体所有的农村土地。
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2.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
建设用地使用权可地上、地表、地下分别设立。
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严格限制以划拨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采取划拨方式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关于土地用途的规定。
设立后应申请登记,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
3.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续期和消灭
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应当符合三个条件:
(1)当事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期限不得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剩余年限;
(2)应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3)附着其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
三、 地役权
1. 概念
是用益物权,为使用自己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其效益而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
2. 地役权的设立
应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供役地和需役地的位置;利用目的和方法;利用期限;费用及其支付方式;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土地上已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权利的,未经用益物权人同意,土地所有权人不得设立地役权。
3. 地役权的变动
需役地及需役地的用益物权转让时,受让人同时享有地役权;
供役地及供役地的用益物权转让时,地役权对受让人具有约束力。
更多培训课程,学习资讯,课程优惠等学校信息,请进入 杭州上城区二级建造师培训杭州上城区二建培训 网站详细了解,免费咨询电话:400-998-6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