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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作业安全技术要点-二建公路实务高频考点

地下作业安全技术要点-二建公路实务高频考点

地下作业安全技术要点

一、隧道施工一般安全技术要求

1.长度大于1000m时,应制订地质同步预报方案和实施细则,并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实行隧道工程安全目标管理,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一责任人。

4.进入隧道施工现场的各类人员*经过专门的安全知识教育,接受安全技术交底,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时,应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

5.隧道施工各班组间,应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交班人应将本班组的施工情况、有关安全事宜和措施向接班负责人详细交代,并记录于交接班笔记本上,项目负责人和现场技术人员应认真检查交接班执行情况。

6.隧道施工现场按规定配备必需的安全装置和设施。所有进入隧道施工现场人员*佩戴好安全防护用品,并接受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

9.在软弱围岩地段施工时,应按照“短进尺、弱爆破、早喷锚、勤量测、紧封闭”的原则稳步前进。

10.机械凿岩时,*采用湿式凿岩机或带有捕尘器的干式凿岩机。作业人员站在碴堆上作业时,应注意碴堆的稳定,防止滑塌伤人。

二、隧道施工爆破作业安全技术要求

1.洞内爆破*统一指挥,并由经过专业培训且持有爆破操作合格证的专业人员进行作业。爆破作业和爆破器材管理人员*穿防静电服装;洞内每天放炮次数应有明确规定,装药与放炮时间不得过久。

2.爆破加工房应设在洞口50m以外的安全地点。

3.进行爆破时,所有人员应撤离现场,其安全距离为:

(1)独头巷道不少于200m;

(2)相邻的上下坑道内不少于100m;

(3)相邻的平行坑道,横通道及横洞间不少于50m;

(4)全断面开挖进行深孔爆破,不少于500m。

4.装药前应检查爆破工作面附近的支护是否牢固;炮眼内的泥浆、石粉应吹洗干净;刚打好的炮眼,不得立即装药,如果遇有照明不足,流砂未经妥善处理或可能有大量溶洞涌水时,严禁装药爆破。

5.装炮时,应使用木质炮棍装药,严禁火种。为防止点炮时发生照明中断,爆破工应随身携带手电筒,禁止用明火照明。

6.点炮前,无关人员与机具均应撤至安全地点。爆破员实行“一爆三检”制度,放炮员较后离场,班组长清点人数,发出警告5s后方可引爆。

7.爆破后*经过15min通风排烟后,检查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检查有关“盲炮”及可疑现象。

8.当发现有“盲炮”时,*由原爆破人员按规定处理,确保安全。

10.两工作面接近贯通时,两端应加强联系与统一指挥,岩石隧道两个工作面距离接近15m(软岩为20m),一端装药放炮时,另一端人员应撤离到安全地点。

13.人力运送爆破器材时应有专人护送,并直接送到工地,中途不得停留;一人一次运送的炸药数量不得超过20kg或原包装一箱;汽车运送时,排气口应加装防火罩,运行中应显示红灯,爆破器材高度不得超过车厢边缘,硝化甘油类炸药的装载不得超过二层;有轨机运车运送爆破器材时其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m/s,护送人员与装卸人员只准乘坐在尾车内,硝化甘油类炸药或雷管*放在专用的带盖木质车厢内,车内应铺有胶皮或麻袋,并只准堆放一层。

14.严禁用翻斗车、自卸车、拖车、拖拉机、机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自行车、摩托车和皮带运输机运送爆破器材;在上下班或人员集中的时间内,禁止运输爆破器材。

三、隧道内运输的安全技术要求

1.各类进洞车辆*处于完好状态,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制动有效,运输时严禁人料混装;进洞的各类机械与车辆,宜选用带净化装置的柴油机动力;燃烧汽油的车辆和机械不得进洞;所有运输车辆均不准超载、超宽、超高运输,装运大体积或超长料具时,应有专人指挥,并设置警示界限的红灯,物件应捆扎牢固。

四、隧道施工支护的安全技术要求

1.洞口地段和洞内水平坑道与辅助坑道(横洞、平行导坑等)的连接处,应加强支护或及早进行衬砌;洞口地段的支撑宜向洞外多架5~8m明厢,并在其顶部压土以稳定支撑,待洞口建筑全部完工后方可拆除。

2.洞内支护,宜随挖随支护,支护至开挖面的距离一般不得超过4m;如遇石质碎破,风化严重和土质隧道时,应尽量缩小支护工作面,当短期停工时,应将支撑直抵工作面。

3.钢支护安装时要严格按设计或者变更设计施工,钢支护构件要绑扎牢固,以防整体构件或连接构件滑落伤人,损伤机械;安装时应采用纵向连接杆件将相邻钢支护连接牢固,防止钢支护倾覆、扭转、变形等情况发生,钢支护脚部应设锁脚锚杆,防止钢支护下沉及水平收敛,钢支护安装,宜选用小型机具进行吊装,并严格遵守起重吊装的有关规定。

5.当发现量测数据有不正常变化或突变,洞内或地表位移大于允许位移值,洞内或地面出现裂缝以及喷层出现异常裂缝时,均应视为危险信号,人员*立即撤离现场,经处理达到安全作业条件后方可继续施工。

五、隧道施工衬砌安全技术要求

1.根据隧道开挖的设计要求及时进行衬砌或压浆,特别是洞口的衬砌*尽早施工,不良地质地段的洞口*首先完成。

3.脚手架及工作平台上脚手板应铺满,木板的端头*搭于支点上,高于2m的工作平台四周应设置不低于1.2m的护栏,跳板应钉防滑条。

5.采用模板台车进行全断面衬砌时,台车距开挖面的距离不得小于260m,台车下的净空应能增加运输车辆的顺利通行,混凝土浇筑时,*两侧对称进行,台车上不得堆放物料工具,工作台应满铺底板,并设安全防护栏杆,拆除混凝土输送软管时,*停止混凝土泵的运转。

六、隧道施工中的通风、防尘、照明、排水及防火、防瓦斯安全要求

(一)通风、防尘安全要点

1.隧道内的空气成分每月至少取样分析一次,风速、含尘量每月至少检测一次。

2.无论通风机运转与否,严禁人员在风管的进出口附近停留,通风机停止运转时,任何人不得靠近通风软管行走和在软管旁停留,不得将任何物品堆放在通风管或管口上。

3.施工时宜采用湿式凿岩机钻孔,用水炮泥进行水封爆破以及湿喷混凝土等有利于减少粉尘浓度的施工工艺;在凿岩和装碴工作面上应做好防尘工作,放炮前后进行喷雾与洒水;在吹入式的出风口,宜放置喷雾器。

(二)照明、排水安全要点

2.隧道内各部照明电器为:(1)开挖、支撑及衬砌作业地段为12~36V;(2)成洞地段为110~220V;(3)手提作业灯为12~24V。

5.在有地下水排出的隧道,*挖凿排水沟,当下坡开挖时应根据涌水量的大小,设置大于20%涌水量的抽水机具排出。抽水机械的安装地点在导坑的一侧或另开偏洞安装,并用栅栏与隧道隔离;抽水设备宜采用电力机械,不得在隧道内使用内燃抽水机,抽水机械应有一定的备用台数。

6.隧道开挖中预计要穿过涌水地层时,宜采用同步钻孔探水,查清含水层厚度、岩性、水量、水压等,为防涌水提供依据;如发现工作面有大量涌水时,要立即令工人停止作业,迅速撤离到安全地点。

(三)防火、防瓦斯安全要点

1.隧道施工各洞内机电硐室、料库、皮带运输机等处均应设置有效而数量足够的消防器材,并设明显标志,定期检查,补充和更换,不得挪作他用;洞内及各硐室不得存放汽油、煤油、变压器及易燃物品,清洗风动工具时应在专用硐室内,并设置向外开的防火门。

2.洞口20m范围内的杂草*清除,火源距洞口至少30m以外,库房20m范围内严禁烟火,洞内严禁明火作业及取暖。

3.有瓦斯的隧道、每个洞*设专职瓦斯检查员,一般一小时检测一次,检测瓦斯的检定器每季度校对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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