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有关要求-二级建造师建筑实务考点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有关要求-二级建造师建筑实务考点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有关要求
一、施工基本要求
1.各工序,各分项工程应自检、互检及交接检。
2.施工中,严禁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改变房间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擅自拆改燃气、暖气、通讯等配套设施。
二、材料、设备基本要求
1.住宅装饰装修所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火、防腐和防蛀处理。
2.施工单位应对进场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进行验收。主要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书,有特殊要求的应有相应的性能检测报告和中文说明书。
三、防火安全
1.使用油漆等挥发性材料时,应随时封闭其容器。擦拭后的棉纱等物品应集中存放且远离热源。
2.施工现场动用电气焊等明火时,*清除周围及焊渣滴落区的可燃物质,并设专人监督。
3.施工现场*配备灭火器、砂箱或其他灭火工具。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
4.住宅装饰装修不得遮挡消防设施、疏散指示标志及安全出口,并且不应妨碍消防设施和疏散通道的正常使用,不得擅自改动防火门。
5.消火栓门四周的装饰装修材料颜色应与消火栓门的颜色有明显区别。
6.住宅内部火灾报警系统的穿线管、自动喷淋灭火系统的水管线应用独立的吊管架固定,不得借用装饰装修用的吊杆或放置在吊顶上固定。
四、施工工艺要求
1.防水工程
(1)防水工程应做两次蓄水试验。
(2)地漏、套管、卫生洁具根部、阴阳角等部位,应先做防水附加层。
(3)防水层应从地面延伸到墙面,高出地面100mm;浴室墙面的防水层不得低于1800mm。
2.抹灰工程
(1)抹灰用的水泥宜为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其强度等级不应小于32.5。不同品种不同强度等级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抹灰用石灰膏的熟化期不应少于15d。罩面用磨细石灰粉的熟化期不应少于3d。
(2)抹灰应分层进行,每遍厚度宜为5~7mm。抹石灰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每遍厚度宜为7~9mm。当抹灰总厚度超出35mm时,应采取加强措施。底层的抹灰层强度不得低于面层的抹灰层强度。
3.电气安装工程
(1)电气安装工程配线时,相线与零线的颜色应不同;同一住宅相线(L)颜色应统一,零线(N)宜用蓝色,保护线(PE)*用黄绿双色线。
(2)同一回路电线应穿入同一根管内,但管内总根数不应超过8根,电线总截面积(包括绝缘外皮)不应超过管内截面积的**。电源线与通讯线不得穿入同一根管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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