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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健康管理师心力衰竭的评估

二级健康管理师:心力衰竭的评估

心力衰竭:简称心衰,指在静脉回流正常的情况下,由于心脏功能显著减弱,不能有效地将静脉回流的血液排出,以致心脏排血量减少,不能满足人体代谢的需要,出现动脉系统缺血、静脉系统淤血的一种临床综合征。

心力衰竭的评估:

(1)按照患者自觉的活动能力进行心脏功能评估:

按照心脏对劳动负荷的承受能力,把心脏的功能分成四级:

Ⅰ级:患者患有心脏病,但活动量不受限制,平时一般活动不引起疲乏、心悸、呼吸困难或心绞痛

Ⅱ级:心脏病患者的体力活动受到轻度的限制,休息时无自觉症状,但平时一般活动下可出现疲乏、心悸、呼吸困难或心绞痛;

Ⅲ级:心脏病患者体力活动明显受限,小于平时一般活动即引起上述症状。

Ⅳ级:心脏病患者不能从事任何体力活动,休息状态下也出现心衰的症状,体力活动后加重。

(2)按照客观检查进行心脏功能评估:

1994年美国心脏病学会,严重程度分为A、B、C、D四级:

A级:无心血管疾病的客观依据

B级:客观检查示有轻度的客观证据

C级:有重度心血管疾病的客观证据

D级:有严重心血管疾病的表现

(3)根据患者运动耐力进行评估:

常用6min步行试验。用以评定慢行心衰患者的运动耐力的方法。本试验除用以评定心脏的储备功能外,常用以评价心衰治疗的疗效。要求患者在平直走廊里尽可能快的行走,测定6min步行距离:若6min步行距离<150米,表明为重度心功能不全

150-425米,为中度心功能不全

426-550米,为轻度心功能不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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