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400-998-6158

点击此处免费预约试听课程»

常见问题
学习资讯
常见问题

宁波哪里有执业药师培训机构

宁波哪里有执业药师培训机构

为什么要取得执业医师?

《药师法》实施后药师行业将发生以下重大变化:

行业准入:*实行药师执业注册制度,持有执业药师资格证才有资格开办实体药店;

报考条件:药师考试学历要求将被升至本科学历,助理药师学历要求大专或中专学历;

职业地位:药师**技术服务应当收取相应的药事服务费,即《药师法》实施后,药师的薪酬提高,药师地位提升,*将设立“药师节”。

报考条件不符怎么办?
一、学历
专科以上学历如何判断?自考,成人中专函授学历,民办大学学历,网络教育、成人高考等,这些学历符合吗?

二、专业
药学或中药专业都有哪些?护理学类、口腔医学技术、康复治疗学、眼视光学、医学摄影技术这些都能考吗?

三、工作年限

从事药学或者中药学专业满1-7年,从什么时候算起?上学期实习期算吗?自考,函授,统招分别如何计算?


画图讲解

采用国际流行的网络直播的教学方法,让学员有种身临现场课堂的感觉,用黑板+板书+画图的教学方法,引导学员理解记忆,提高学习效率。

直播+录播+面授

直播课程同步录制,课后视频上传网站。另外还有单独录制课程。助理配有专门课程讲解。支持电脑、手机APP反复点击播放,让你可以随时随地学习。

海量题库

每个章节都有配套课后习题,设有周末测试,全真在线模拟考试。手机APP做题,让你畅想刷题的快感,无形之中提gao分数,增加通过的几率。

特色班级

*题讲解、技能辅导、培训班极具特色,进一步提高*。


陪伴式学习

QQ群统一组织管理学习和全程售后服务。专门老师监督学习进度,解答问题,电脑操作指导!

赠送礼包: 
1.基础精讲讲义 
2.强化冲刺讲义 
3.模拟试卷6套 
4.《考点抢先看》 
5.《考点自查》 
6.《核心考点直播课讲义汇编》 
7.《考前150点》 
8.考前集训课堂资料。
定制集训班 
*题导学、基础精讲、精练习题、强化冲刺、考前集训(4天) 

学时:
1、智能课堂,随时跟踪学习效果,提高学习效果; 
2、基础夯实,构建知识体系; 
3、讲练结合,仿真模考检验,迅速提升得分能力; 
4、临考划要点,浓缩考点。 
5、若当年考试未过科目,可重读第二年对应课程。 

宁波执业药师学习资料

药品管理立法与药品监督管理

 药品管理立法与药品监督管理

1.法的特征包括规范性、*强制性、普遍性、*意志性、程序性;没有特殊性。

2.宪法:*人大制定,是根本大法、具有较gao效力。

3.法律效力内容包括:空间效力、时间效力、对人的效力。

4.法律效力层次:上位法高于下位法,新的优于旧的,特别优于一般。

5.药品管理法律关系主体(具有权利和义务)包括:*机关、机构组织、公民个人;客体(权利、义务所指向对象)包括:药品(主要客体)、人身、精神产品。

6.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的原则包括:法定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便民和效率原则、信赖保护原则。

7.许可证有效期均为5年,有效期满前6个月换发。

8.取消的行政许可:(1)新药试行标准转正审批;(2)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境外委托生产备案;(3)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审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审查;(4)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认证;(5)取消了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药用辅料(不含新药用辅料和进口药用辅料)注册审批;(6)取消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审批;(7)取消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8)取消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企业(第三方)审批。

9.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分为两种,一种为由国务院药监部门下发到省级药监部门:(1)药品委托生产行政许可;(2)生产*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审批,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进口准许证核发;(3)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原料药定点生产审批;另一种为由省级药监部门下发到市级药监部门:(1)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2)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3)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核发;(4)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邮寄证明核发。

10.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

①行政强制措施是指对公民的人身自由或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种类包括:限制人身自由、查封、扣押、冻结、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②行政强制执行是指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种类包括: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11.行政处罚包括人身罚、资格罚、财产罚、声誉罚。

①人身罚:限制和剥夺人身自由。行政拘留,只能由公安机关实施。

②资格罚:限制、暂停或剥夺某种行为能力或资格。①停产、停业、吊证;②销售假劣药情节严重,直接责任人终身不得从事相关行业;③提供虚假材料或欺骗手段取得的许可证或批准证明文件,10年内不受理其申请。

③财产罚:较广泛。包括:罚款和没收财物。

④声誉罚:较轻。包括:警告和通报批评。

12.行政处罚的程序包括: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听证程序。

①简易程序:作出数额较小的罚款即公民处50元以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简易警告,公民五十,法人一千)

②听证程序: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听证大罚,停产停业,吊销执照)

13.行政复议: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上级主管部门或同级人民*府)。

14.行政诉讼:向人民法院提出。

15.行政复议60日内提出,复议不服,15日内起诉;直接起诉6个月。

16.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行政处分或其他人事处理决定;民事纠纷调解行为。


学校联系方式

更多培训课程,学习资讯,课程优惠等学校信息,请进入 宁波执业药师培训宁波执业医师培训 网站详细了解,免费咨询电话:400-998-6158

相关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