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学习资讯
有问题的原始凭证应怎样处理
在审核原始凭*的过程中,会计(出纳)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所赋予的职责、权限,坚持制度、坚持原则。对违反*规定的收支,超过计划、预算或者超过规定标准的各项支出,违反制度规定的预付款项,非法出售材料、物资,任意出借、变卖、报废和处理财产物资,以及不按*关于成本开支范围和费用划分的规定乱挤乱摊生产成本的凭*,会计人员应拒绝办理。对于内容不完全、手续不完备、数字有差错的凭*,会计人员应予以退回,要求经办人补办手续或进行更正。对于伪造或涂改凭*等弄虚作假、严重违法的原始凭*,会计人员在不拒绝办理的同时,应当予以扣留,并及时向单位主管或上经主管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更多培训课程,学习资讯,课程优惠等学校信息,请进入 江门财务会计培训学校江门中级会计职称培训 网站详细了解,免费咨询电话:400-998-6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