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是指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书》,并经登记后,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技术人员。
辅导科目:法律法规
导则与准则
技术方法
案例分析
实施办法
一条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在人事部、**环境保护总局(以下简称“环保总局”)的领导下进行。两部门共同成立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考试办公室,设在环保总局),负责考试相关*策的研究及管理工作。
第二条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时间定于每年的第2季度。
第三条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设《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4个科目。
第四条 符合《暂行规定》的报名条件者,均可报名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
第五条 截止2003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一的,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2个科目,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报考条件:
凡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一者,可申请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
(一)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
(二)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
(三)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
(四)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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