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时长:每科目考试时间为60分钟,三科总时长为**分钟;实行连续考试的方式,三科试卷同时发放,可任选科目开始考试;每科目考试时间相对独立,剩余时间其它科目不能续用。
恒企会计特点:
A、始终坚持“培养实用型技能人才”作为我校的办学特色,努力开拓教学思路,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B、师资力量雄厚他们不但有深厚的专业理论知识,同时又有多年的实际工作经验及工作阅历。切实做到让学员一毕业就能走上工作岗位,直接开展工作,真正实现“学以致用”。
C、小班制授课方式。
产品过期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一、增值税处理—政*依据
根据《*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国务院令第538号)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另外,根据《*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二十四条规定,条例第十条第(二)项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
二、企业所得税处理—政*依据
根据《**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规定,下列资产损失,应以清单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
(一)企业在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按照公允价格销售、转让、变卖非货币资产的损失;
(二)企业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
(三)企业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的损失;
(四)企业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死亡发生的资产损失;
(五)企业按照市场公平交易原则,通过各种交易场所、市场等买卖债券、股票、期货、基金以及金融衍生产品等发生的损失。”
第十条规定,前条以外的资产损失,应以专项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企业无法准确判别是否属于清单申报扣除的资产损失,可以采取专项申报的形式申报扣除。
第二十七条规定,存货报废、毁损或变质损失,为其计税成本扣除残值及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应依据以下证据材料确认:
(一)存货计税成本的确定依据;
(二)企业内部关于存货报废、毁损、变质、残值情况说明及核销资料;
(三)涉及责任人赔偿的,应当有赔偿情况说明;
(四)该项损失数额较大的(指占企业该类资产计税成本10%以上,或减少当年应纳税所得、增加亏损10%以上,下同),应有专业技术鉴定意见或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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