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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一级建造师《工程经济》第二章考点速记1

发布时间:2017-03-23 11:09:58  来源:52培训网  浏览:    【】【】【

1Z102031收人的分类及确认

考点1:收入分类

序号

项目

内容

 

1

 

建造(施工)合同

 

收入

指企业通过签订建造(施工)合同并按合同要求为客户设计和建造房屋、道路、桥梁、水坝等建筑物以及船舶、飞机、大型机械设备等而取得的收入

 

2

 

 

销售商品收入

 

指企业通过销售产品或商品而取得的收入。建筑业企业销售商品主要包括产品销售和材料销售两大类

3

提供劳务收入

包括机械作业、运输服务、设计业务、产品安装、餐饮住宿等

P104施工企业的期间费用主要包括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管理费用是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管理和组织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口诀:管办差固工、劳工职财税、其他) 
具体包括:1管理人员工资2办公费3差旅交通费4固定资产使用费5工具用具使用费6劳动保险费7工会经费8职工教育经费9财产保险费10税金(指企业按规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11其他。 
财务费用包括:1利息支出2汇总损失3相关手续费4其他财务费用 

一、工程成本及其核算的内容
1、工程成本的概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工程成本是指从建造合同签订开始至合同完成止所发生的、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2、工程成本核算的内容 
(1)直接费用:为完成合同所发生的、可以直接计入合同成本核算对象的各项费用支出(形成工程实体)。具体包括: 
① 耗用的人工费用 
② 耗用的材料费用 
③ 耗用的机械使用费 
(2)间接费用: 
间接费是指为完成工程所发生的、不易直接归属于工程成本核算对象而应在若干工程之间分摊的费用。主要是企业下属的施工单位或生产单位为组织和管理施工生产活动而发生的费用。如下属单位管理人员工资福利费、办公费、差旅费等。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的通知”(财会【2013】17号)将成本项目分为:直接人工、直接材料、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用和分包成本。 
二、工程成本核算的对象 
1、含义: 
在成本核算时,所选择的施工生产费用的归集目标或产品,即工程成本的承担者。核算对象的划分即不易过粗(不利于分析考核工程成本的升降情况),也不宜过细(间接费用的分摊相当繁琐)。 
(1)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通常应按照单项合同建造价进行会计处理。这是因为建造合同与工程成本之间具有密切的联系。 
(2)有些情况下,为了反映一项或一组合同的实质,需要将合同进行分立或数项合同进行合并。 
(3)所以工程成本核算对象通常确定的方法主要有:以单项建造(施工)合同作为施工工程成本核算对象;对合同分立以确定施工工程成本核算对象;对合同合并以确定施工工程成本核算对象。 
2、成本核算对象在工程开工前确定,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三、工程成本核算的任务与基本要求 
(一)首要任务:执行开支标准,控制费用、 
中心任务:施工过程中正确及时核算成本 
根本目的:提高经济效益 
(二)施工项目成本核算的要求 
1、划清成本、费用支出和非成本、费用支出的界限 
(1)资本性支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不得列入成本,不仅仅是为了取得本期收益的。 
(采取计提折旧费的形式进入成本) 
(2)营业外支出不得列入成本。 
(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

一、资产负债表的内容和结构
(一)资产负债表的内容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1、流动资产(满足以下4个条件之一) 
(1)预计一个正常的营业周期内变现、出售或耗用 
(2)主要为交易目的持有的 
(3)预计在资产负债表日起的一年内(含一年)变现 
(4)自资产负债表起一年内,交换其它资产或清偿负债的能力不受限制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2、非流动资产 
3、流动负债(满足下面四个条件之一) 
(1)预计一个正常的营业周期中清偿 
(2)主要为交易目的持有的 
(3)预计在资产负债表日起的一年内(含一年)到期予以清偿 
(4)企业无权自出地将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 
4、非流动负债 
5、资产负债表中的所有者权益 
单独列示: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二)资产负债表的结构 
账户式:左为资产;右为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二、资产负债表的作用 
(反映企业在某一日期财务状况的静态报表) 
1、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拥有的各种资源及分布情况。 
2、反映企业的偿债能力。 
3、反映所有者权益的构成情况。 
【真题2013】根据现行《企业会计准则》,对于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负债,企业预计不能自主地将清偿债务展期,但在资产负债表日后、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前签订了重新安排清偿计划协议,则该项负债应归类为( )。 
A.非流动负债 B.应付票据 
C.流动负债 D.长期应付款 
【答案】C

1Z102051财务报表的构成

考点1:财务报表的构成

(1)资产负债表是反映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的报表。是一种静态报表;

(2)利润表是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的财务报表。属于动态报表;

(3)现金流量表是反映企业一定会计期问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和流出的财务报表,它属于动态的财务报表;

(4)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是反映构成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的各组成部分当期增减变动情况的财务报表;

(5)财务报表附注是对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报表中列示项目的文字描述或明细资料,以及对未能在这些报表中列示项目的说明等。

点评: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和附注。财务报表列报的基本要求:

(1)企业应当以持续经营为基础;

(2)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应当在各个会计期间保持一致;

(3)重要项目单独列报;

(4)报表列示项目不应相互抵消;

(5)当期报表列报项目与上期报表列报项目应当具有可比性;

(6)应当在财务报表的显著位置披露规定的各项基本信息;

(7)企业至少应当按年编制财务报表。

一、所得税的概念: 
企业就其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规定交纳的税金 
所得税=应税所得额×所得税税率 
应税所得额:企业年度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后的余额。 
二、所得税的计税基础 
参见教材117-123页,内容较多,预计1分左右 
(视个人情况掌握) 
【真题2014】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不能从收入中扣除的支出是( )。 
A.销售成本 
B.坏账损失 
C.税收滞纳金 
D.存货盘亏损失 
【答案】C 
【解析】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2)企业所得税税款; 
(3)税收滞纳金; 
(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5)《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6)赞助支出; 
(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8)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一、利润的概念 
利润是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活动所获得的各项收入抵减各项支出后的净额以及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其中,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是指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损失。 
利得和损失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不计入当期损益,而直接计人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如接受捐赠、变卖固定资产等,都可直接计人资本公积。还有一种就是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和损失,如投资收益、投资损失等。这两类利得和损失都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 
二、利润的计算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可以将利润分为以下三个层次的指标。 
(一)营业利润 
营业利润是企业利润的主要来源。营业利润按下列公式计算: 
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或营业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 
-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为负)+投资收益(损失为负) 
式中,营业收入是指企业经营业务所确认的收入总额,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其中,主营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而从事的经常性活动所并实现的收入,如建筑业企业工程结算收入、工业企业产品销售收入、商业企业商品销售收入等。其他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从事的与经常性活动相关的活动所实现的收入,指企业除主营业务收入以外的其他销售或其他业务的收入,如建筑业企业对外出售不需用的材料的收入、出租投资性房地产的收入、劳务作业收入、多种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技术转让利润、联合承包节省投资分成收入、提前竣工投产利润分成收入等)。 
营业成本是指企业经营业务所发生的实际成本总额,包括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其中,主营业务成本是指企业经营主营业务发生的支出。其他业务成本是指企业除主营业务以外业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销售材料、设备出租、出租投资性房地产等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相关税金及附加寺。 
营业税金及附加是指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投资性房地产相关的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等。 
资产减值损失是指企业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所形成的损失。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或损失)是指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投资收益(或损失)是指企业以各种方式对外投资所取得的投资收益减去投资损失后的净额,即投资净收益。投资收益包括对外投资享有的利润、股利、债券利息、投资到期收回或中途转让取得高于账面价值的差额,以及按照权益法核算的股权投资在被投资单位增加的净资产中所拥有的数额等。投资损失包括对外投资分担的亏损、投资到期收回或者中途转让取得款项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以及按照权益法核算的股权投资在被投资单位减少的资产中分担的数额等。如投资净收益为负值,即为投资损失。 
(二)利润总额 
企业的利润总额是指营业利润加上营业外收入,再减去营业外支出后的金额。即: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式中,营业外收入(或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或支出)。其中,营业外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处置无形资产净收益、罚款净收入等。营业外支出包括固定资产盘亏、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处置无形资产净损失、债务重组损失、罚款支出、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等。 
(三)净利润 
企业当期利润总额减去所得税费用后的金额,即企业的税后利润,或净利润。 
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 
式中,所得税费用是指企业应计入当期损益的所得税费用。 
三、利润分配 
利润分配是指企业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对当年实现的净利润和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所进行的分配。企业董事会或类似机构决议提请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批准的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除股票股利分配方案外),在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召开会议前,应当将其列入报告年度的利润分配表。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董事会或类似机构提请批准的报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一致时,其差额应当调整报告年度会计报表有关项目的年初数。 
(一)税后利润的分配原则 
公司税后利润的分配由于涉及股东、债权人、职工、社会等各个利益主体的切身利益,因此为维护社会秩序,充分发挥公司这一经济组织的优越性,平衡各方面的利益冲突,各国公司法均对其分配原则和分配顺序予以了严格规定。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税后利润的分配原则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1.按法定顺序分配的原则。不同利益主体的利益要求,决定了公司税后利润的分配必须从全局出发,照顾各方利益关系。这既是公司税后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也是公司税后利润分配的基本出发点。 
2.非有盈余不得分配原则。这一原则强调的是公司向股东分配股利的前提条件。非有盈余不得分配原则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公司的财产基础及其信用能力。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3.同股同权、同股同利原则。同股同权、同股同利不仅是公开发行股份时应遵循的原则,也是公司向股东分配股利应遵守的原则之一。 
4.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这是《公司法》修改之后新增的,这与前文提到的新法关于公司股份回购的修改相配合。 
(二)税后利润的分配顺序 
按照《公司法》,公司税后利润的分配顺序为: 
(1)弥补公司以前年度亏损。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2)提取法定公积金。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积金有两种: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 
法定公积金,又称强制公积金,是《公司法》规定必须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公积金。对于法定公积金,公司既不得以其章程或股东会决议予以取消,也不得削减其法定比例。因法定公积金的来源不同,其又分为法定盈余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金是按照法定比例从公司税后利润中提取的公积金。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而资本公积金是直接由资本或资产以及其他原因所形成的,是公司非营业活动所产生的收益。《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八条对资本公积金的构成作出了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以超过股票票面金额的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所得的溢价款以及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列入资本公积金的其他收入,应当列为公司资本公积金”。一般说来,公司接受的赠予、公司资产增值所得的财产价额、处置公司资产所得的收入等均属于资本公积金的来源。法定公积金有专门的用途,一般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用途: 
①弥补亏损。公司出现亏损直接影响到公司资本的充实、公司的稳定发展以及公司股东、债权人权益的有效保障,因此,我国有关立法历来强调“亏损必弥补”。但是,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九条的规定,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这是因为资本公积金不同于盈余公积金,其来源是公司股票发行的溢价款等,而非公司利润,因此从理论上讲不能用于弥补亏损是正确的。 
②扩大公司生产经营。公司要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必须增加投资。在不可能增加注册资本的情况下,可用公积金追加投资。 
③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用公积金增加公司注册资本,既壮大了公司的实力,又无需股东个人追加投资,于公司、于股东都有利。但如果将法定公积金全部转为资本,则有违公积金弥补亏损的效用,因此有必要限制其数额。《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3)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提取任意公积金。任意公积金是公司在法定公积金之外,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而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公积金。任意公积金由于并非法律强制规定要求提取的,因此对其提取比例、用途等公司法均未作出规定,而是交由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作出明确规定。
(4)向投资者分配的利润或股利。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公司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5)未分配利润 
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经过上述分配后,所余部分为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亏损)。未分配利润可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企业如发生亏损,可以按规定由以后年度利润进行弥补。企业未分配的利润(或未弥补的亏损)应当在资产负债表的所有者权益项目中单独反映。

1Z102053利润表的内容和作用

考点1:利润表的内容

主要反映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构成主营业务利润的各项要素。从主营业务收人出发,减去为取得主营业务收入而发生的相关费用、税金后得出主营业务利润;

(2)构成营业利润的各项要素。营业利润在主营业务利润的基础上,加其他业务利润,减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后得出;

(3)构成利润总额(或亏损总额)的各项要素。利润总额(或亏损总额)在营业利润的基础上加(减)投资收益(损失)、补贴收入、营业外收支后得出;

(4)构成净利润(或净亏损)的各项要素。净利润(或净亏损)在利润总额(或亏损总额)的基础上,减去本期计人损益的所得税费用后得出。

现金流量表的内容和作用 
现金流量表是以现金为基础编制的,这里的现金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其他货币资金以及现金等价物。现金流量表的内容包括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现金流量表由正表和补充资料两部分组成。正表有五项,一是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二是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三是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四是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五是现金及等价物净增加额。补充资料有三项:一是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也就是说,要在补充资料中采用间接法报告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信息;二是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三是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情况。 
财务报表附注的内容和作用 
财务报表附注是对财务报表的补充,附注应当披露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Z102055财务报表附注的内容和作用

考点1:财务报表附注的主要内容

(1)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2)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3)重要会计政策的说明,包括财务报表项目的计量基础和会计政策的确定依据等;

(4)重要会计估计的说明,包括下一会计期间内很可能导致资产、负债账面价值重大调整的会计估计的确定依据等;

(5)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对已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列示的重要项目的进一步说明,包括终止经营税后利润的金额及其构成情况等;

(7)或有和承诺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等需要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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