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民族大学2016年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6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6年9月1日),且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过至少两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同意。
部分院系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1、网报日期:2015年10月10日—31日 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请考生仔细阅读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中央民族大学的网上公告或通知,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现场确认:具体安排以各报考点的通知为准。
报考音乐学院、舞蹈学院、美术学院的考生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时必须选择“中央民族大学”为报考点,到中央民族大学参加现场确认和考试。
三、初试
1、 打印准考证。2015年12月14日-2014年12月28日,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 初试时间及科目
2015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四、复试
1、复试预计于2016年4月在中央民族大学举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实行差额复试,考试方式一般为面试+笔试。
3、同等学力考生、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于2016年9月1日前可毕业本科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4、复试时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同时对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进行考查。
五、录取
在教育部招生政策的指导下,综合考虑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考试成绩和身心健康状况进行择优录取。
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类的考生必须将档案转入学校;录取为“定向就业”类的考生需签订定向就业三方协议。
六、学费、学制与奖助制度
学术型研究生学费标准:学费8000元/年。学费按学年交纳。
学术型研究生学习年限: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
学校将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实施奖助制度。
七、其他说明
1、我校以下专业(专业代码0304开头):中国少数民族经济、中国少数民族史、中国少数民族艺术、藏学、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民族政治学等专业,属“法学”学科门类,所授学位为“法学”硕士学位,复试时执行“法学”类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