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书记官申报条件_高级书记官申报条件
职业定义:
掌握书记官职业的基础知识与操作技能,从事书记官业务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从事的主要工作包括:书记官业务操作技能。
职业概况:
报考书记官系列,最对口的专业是书记官。其核心课程,包括法学概论、诉讼原理与实务、法律文书、秘书学基础、公共关系学、书记官工作概论、行政公文写作、档案管理、文献检索、司法笔录训练、电子速记、庭前准备、庭审记录、卷宗管理、模拟法庭等。就业领域,是法院、检察院的书记官岗位。
职业资格:
该职业资格共分三级:初级书记官、中级书记官、高级书记官。
申报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初级书记官申报条件:
1、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历学生;
2、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历应届毕业生并有相关实践经验者;
二、中级书记官:
1、已通过初级书记官资格认证者;
2、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学历应届毕业生;
3、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者;
4、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两年以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