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浙江大学法学在岗研究生报名

    2015-06-10发布, 次浏览 收藏 置顶 举报
  • 上课班制:

    周末班

  • 授课时间:

    周末

  • 授课对象:

    拟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必须获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与学士学位,并且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

  • 网报价格:¥21000    课程原价:¥21000
  • 咨询热线:400-998-6158
  • 授课地址: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管理学院SA2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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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关键词:浙大研究生

浙江大学法学专业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习(宁波班)

浙江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省部共建的**重点高校,是首批进入**“211工程”和“985工程”建设的重点大学*一。经过一百多年的建设与发展,学校已成为一所基础坚实、实力雄厚,特色鲜明,居于国内水平,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的综合型大学。

为帮助人员进一步适应**经济与社会发展、法治建设需要,帮助学员掌握更加坚实的法学理论基础,提高运用法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决定在学院本部开设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刑法学、国际法学、公司与金融法专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习班。

一、招生对象与条件:

参加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习班学习的人员,需符合下列条件与要求: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拟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须获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与学士学位,并且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

二、录取事项:

1、录取审查:由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和浙江大学研究生院共同进行录取资格审查;

2、正式录取及学费收取:凡审查合格者,发入学交费通知。学员依据通知规定,入学前完成交费。

三、学习安排及费用:

1、学习年限两年。按规定学时面授,充分利用人员业余时间;

2、学费总共21000元,教材费1000元。

3异地学杂费(含异地培养费和异地考试费):5000

4、授课地点: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浙江宁波高教园区学府路1号)。

6、报名地址: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管理学院SA207室(鄞州区学府路1号)。

7、报名时间:从即日起报满60人即停止招生。

四、汇款信息:

账户 名:浙江大学

账户 号:中行杭州浙大支行

开户 行: 376658360850

汇款用途:法学院 某某某 学费

特别说明:学校确认收到款项后在开课前统一开具浙江大学**

五、主要专业方向及课程:

1、民商法学:

民商法学

序号

课程名称

任课教师及职称

1

**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卢旭东,人文学院副教授

2

自然辩证法

黄爱华,光华法学院教授

3

研究生英语

杨清,外语学院副教授

4

物权法,民事法律行为

张谷,光华法学院教授

5

民事法律与特别法

王冠玺,光华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6

企业法

吴勇敏,光华法学院党委副书记,法律系主任,教授

7

民法

陈信勇,光华法学院教授,浙江省民法学会会长

8

法学前沿

季涛,光华法学院副教授

9

侵权行为法,合同案例研习

周江洪,光华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10

担保法

肖燕,光华法学院副教授

11

票据法

韩家勇,光华法学院教授

12

商法,金融法

李有星,光华法学院院务委员,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省金融法学会会长

13

商事案例研习

郑观,光华法学院讲师

14

法理学

王凌皞,光华法学院讲师

2、刑法学:

刑法学

序号

课程名称

任课教师及职称

1

**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卢旭东,人文学院副教授

2

自然辩证法

黄爱华,光华法学院教授

3

研究生英语

杨清,外语学院副教授

4

刑法原理

胡铭,光华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5

各罪研究,国际刑法

阮方民,光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6

法学方法论

陈林琳,光华法学院教授

7

法学名著选读,法学前沿

季涛,光华法学院副教授

8

民法

陈信勇,光华法学院教授

9

证据法学基础理论

翁晓斌,光华法学院教授

10

犯罪学专题

叶良芳,光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11

刑事侦查与司法鉴*

翁里,教授

3、金融法学:

金融法学

序号

课程名称

任课教师及职称

1

**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卢旭东,人文学院副教授

2

自然辩证法

黄爱华,光华法学院教授

3

研究生英语

杨清,外语学院副教授

4

物权法,民事法律行为

张谷,光华法学院教授

5

民事法律与特别法

王冠玺,光华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6

企业法

吴勇敏,光华法学院党委副书记,法律系主任,教授

7

民法

陈信勇,光华法学院教授,浙江省民法学会会长

8

法学前沿

季涛,光华法学院副教授

9

侵权行为法,合同案例研习

周江洪,光华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10

担保法

肖燕,光华法学院副教授

11

票据法

韩家勇,光华法学院教授

12

商法,金融法

李有星,光华法学院院务委员,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省金融法学会会长

13

商事案例研习

郑观,光华法学院讲师

14

法理学

王凌皞,光华法学院讲师

15

公司与金融法实务

章恒筑 浙江省*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金融法实务行家。

叶向阳 浙江省*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金融法实务行家。

包纯田 浙江省人民政*金融办公室副主任,民间金融金融行家。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

盛振中 阿里研究院法务行家。

陈杭生 浙江中新力合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成功的民间金融企业家*一。

陆建庆 杭州金桥担保集团公司董事长,成功的民间金融企业家*一。

4、经济法学:法学前沿、法理学、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商法、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知识产权法

5、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法理学、法学前沿(含刑事法学)、宪法学、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学、**赔偿法学、民法学、经济法(商法)、国际法学

6、国际法学:法理学、法学前沿(含刑事法学)、国际公法与WTO法、国际私法与国际程序法学、国际贸易与投资法、国际移民法、民法学、经济(商法)

7、公司与金融法:法理学、法学前沿、民法总论、物权法学、债权法学、商法、金融法、票据法、公司法、股权投资法、证券期货法、保险法、银行法、投资基金法、信托法、国际金融法、金融刑法、行政法(金融监管)、房地产法、民事诉讼与仲裁、货币金融专题、证券投资专题。

六、结业与学位申请:

1、进修学员按专业培养计划完成课程学习,考核或考试合格,发给浙江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习班结业证书;

2、获得浙江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习班结业证书,具有学士学位并通过全*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语统一考试与法学综合课考试者,通过浙江大学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进入硕士论文阶段,硕士论文答辩通过,授予浙江大学法学硕士学位。

七、报名细则:

1、报名表内应当提交下列证书:(1)学历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21寸免冠照片4张,2寸蓝底彩照1张;(3)报名登记表(需加盖单位公章);

2、资格审核与录取流程:提交报名表→学校审核→学校发入学缴费通知→学员支付学费→学校开**、通知开学时间地点;

3、上课地点: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浙江省宁波高教园区鄞州区学府路1号)

友情提示1
取得学士学位满三年的同学,从入学第二年起就可以参加全*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和综合学科考试(五月份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考试),外国语主要语种为:英语、日语、俄语、德语和法语(任选其一)。每年5月份考一次,加上保留成绩四年,一共至少有四年4次参考机会,哪一年通过都可以。

友情提示2

浙江大学同时开展组织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习班有以下专业:人力资源管理、应用心理学、金融学、经济学、国际贸易、新闻传播学、行政管理、档案学、土地资源、人文地理学(区域发展及规划、房地产投资及评估、旅游资源评价及规划、土地利用及管理)、概率论与数理统计(计量经济、应用统计)、化学(绿色化学、药物合成、精细有机化学品、酶促合成)、美学与文化创意产业、考古学及博物馆学、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地质工程 、环境科学、应用数学、运筹学与控制论、气象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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