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溧水区哪里有二级消防工程师培训班

    2021-11-12发布, 次浏览 收藏 置顶 举报
  • 授课时间:

    随到随学

  • 授课对象:

    想考二消的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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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咨询热线:400-998-6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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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工程师培训班

南京溧水区哪里有二级消防工程师培训班

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注册消防工程师分为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和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二级消防工程师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bao障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按照全*统一的考试大纲和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并研究确定本地区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的合格标准。

二级消防师工程师培训班授课优势
听核心课 做重点题 直线提升见效快;讲练有结合,查缺需补漏
优选课程
1、全科入门核心课
2、全科教材精讲课
3、全科题目解析班
4、章节练习汇总
核心知识点
1、案例-应急预案
2、案例-烟控系统
3、案例-消防检查
4、章节强化训练
技巧心得
1、考试复习指导
2、备考八大禁忌
3、备考规划建议
4、模考题及解析
行业核心师资齐聚 授课就要稳、准、狠
多年教学经验,击中考试要点是他们的强项
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范围
1.除100米(含)以上公共建筑、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大型的危险化学品单位外的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
2.除250米(含)以上高层公共建筑、大型的危险化学品单位外的消防安全管理;
3.单体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及以下建筑的消防设施检测与维护;
4.消防安全监测与检查;

5.省级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技术工作。

二级消防工程师培训班招生简章
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科目为《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与《消防安全案例分析》二项;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辅导教材共三册,含《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消防安全案例分析》,一二级资格考试考生均适用,是*委托**消防协会组织编写的不错一套辅导教材

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题型
《消防技术综合能力》科目的考试题型为客观题。“单项选择题”要求从备选项中选择一个*符合题意的选项作为答案。“多项选择题” 的每题备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题意的选项,错选不得分;漏选,所选的每个选题得0.5分。“简答题”依据问题中的设问进行简要回答。在全部选择题 中,有50个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15个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5个简答题,每题4分。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考试题型为主观题,主观题为综合案例分析题。二个科目试卷总分均为100分。

南京哪里有二级消防工程师培训班

火灾隐患的判定

一、火灾隐患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120号令)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一的,确定为火灾隐患:

1)影响人员安全疏散或者灭火救援行动,不能立即改正的。

2)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影响防火灭火功能的。

3)擅自改变防火分区,容易导致火势蔓延、扩大的。

4)在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不能立即改正的。

5)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要求,影响公共安全的。

6)其他可能增加火灾实质危险性或者危害性的情形。

单位通过以下几个方面的检查来排查火灾隐患:

1)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2)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

3)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4)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

5)建筑之间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

6)消火栓状况,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运行及灭火器材配置等情况。

7)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电气设备运行情况。

8)建筑室内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情况。

9)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场所设置位置情况。

10)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部分实行防火分隔,安全出El、疏散通道设置,消火栓、自动消防设施运行,电气线路敷设及电气设备运行等情况。

1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情况。

12)销售和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的质量情况。

二、重大火灾隐患

(一)下列任一种情况可不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

1)可以立即整改的。

2)因**标准修订引起的(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3)对重大火灾隐患依法进行了消防技术论证,并已采取相应技术措施的。

4)发生火灾不足以导致火灾事故或严重社会影响的。

(二)重大火灾隐患直接判定

符合下列情况*一的,可以直接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

1)生产、储存和装卸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储罐区,未设置在城市的边缘或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

2)甲、乙类厂房设置在建筑的地下、半地下室。

3)甲、乙类厂房与人员密集场所或住宅、宿舍混合设置在同一建筑内。

4)公共娱乐场所、商店、地下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出口、楼梯间的设置形式及数量不符合规定。

5)旅馆、公共娱乐场所、商店、地下人员密集场所未按规定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6)易燃可燃液体、可燃气体储罐(区)未按规定设置固定灭火、冷却设施。

(三)重大火灾隐患的判定要素

1.总平面布置

1)未按规定设置消防车道或消防车道被堵塞、占用。

2)建筑之间的既有防火间距被占用。

3)城市建成区内的液化石油气加气站、加油加气合建站的储量达到或超过GB 50156对一级站的规定。

4)丙类厂房或丙类仓库与集体宿舍混合设置在同一建筑内。

5)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及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老年人建筑,医院、疗养院的住院部分等与其他建筑合建时,所在楼层位置不符合规定。

6)地下车站的站厅乘客疏散区、站台及疏散通道内设置商业经营活动场所。

2.防火分隔

1)擅自改变原有防火分区,造成防火分区面积超过规定的*。

2)防火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损坏的数量超过该防火分区防火分隔设施数量的*。

3)丙、丁、戊类厂房内有火灾爆炸危险的部位未采取防火防爆措施,或这些措施不能满足防止火灾蔓延的要求。

3.安全疏散及灭火救援

1)擅自改变建筑内的避难走道、避难间、避难层与其他区域的防火分隔设施,或避难走道、避难间、避难层被占用、堵塞而无法正常使用。

2)建筑物的安全出口数量不符合规定,或被封堵。

3)按规定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而未设置。

4)商店营业厅内的疏散距离超过规定距离的25%。

5)高层建筑和地下建筑未按规定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或损坏率超过30%;其他建筑未按规定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或损坏率超过*。

6)设置人员密集场所的高层建筑的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门的损坏率超过20%,其他建筑的封闭楼梯问、防烟楼梯间门的损坏率超过*。

7)民用建筑内疏散走道、疏散楼梯间、前室室内的装修材料燃烧性能低于Bl级。

8)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走道、楼梯间、疏散门或安全出口设置栅栏、卷帘门。

9)除旅馆、公共娱乐场所、商店、地下人员密集场所的其他场所,其安全出El、楼梯间的设置形式及数量不符合规定。

10)设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既有外窗被封堵或被广告牌等遮挡,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

11)高层建筑的举高消防车作业场地被占用,影响消防扑救作业。

12)一类高层民用建筑的消防电梯无法正常运行。

4.消防给水及灭火设施

1)未按规定设置消防水源。

2)未按规定设置室外消防给水设施,或已设置但不能正常使用。

3)未按规定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或已设置但不能正常使用。

4)除旅馆、公共娱乐场所、商店、地下人员密集场所等以外的其他场所未按规定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5)未按规定设置除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外的其他固定灭火设施。

6)已设置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其他固定灭火设施不能正常使用或运行。

5.防烟排烟设施

人员密集场所未按规定设置防烟排烟设施,或已设置但不能正常使用或运行。

6.消防电源

1)消防用电设备未按规定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

2)未按规定设置消防用电设备末端自动切换装置,或已设置但不能正常工作。

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除旅馆、公共娱乐场所、商店、地下人员密集场所规定外的其他场所未按规定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处于故障状态,不能恢复正常运行。

3)自动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控制。

8.其他

1)违反规定在可燃材料或可燃构件上直接敷设电气线路或安装电气设备。

2)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场所未按规定设置防雷、防静电设施,或防雷、防静电设施失效。

3)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或有粉尘爆炸危险的场所未按规定设置防爆电气设备,或防爆电气设备

失效。

4)违反规定在公共场所使用可燃材料装修。

(四)综合判定规则

1)人员密集场所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判定要素中,“安全疏散及灭火救援”中的1)~9)项;未按规定设置防烟排烟设施,或已设置但不能正常使用或运行;违反规定在公共场所使用可燃材料装修。

存在上述要素2条(含本数,下同)以上,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

2)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场所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判定要素中,“总平面布置”中的1)~4)项;“消防给水及灭火设施”中的5)、6)项规定。存在上述要素2条以上,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

3)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场所、重要场所存在“综合判定要素”中任意3条以上,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

4)其他场所存在“综合判定要素”中任意4条以上,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

三、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步骤

单位应按以下步骤判定是否存在重大火灾隐患:

1)确定建筑或场所类别。

2)确定该建筑或场所是否存在“综合判定要素”的情形及其数量。

3)符合“直接判定”和“综合判定规”则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应及时上报辖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四、火灾隐患整改

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管理分工,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bao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而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大灾隐患,以及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报告。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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