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班哪里专业
消防设施操作员”主要从事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和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事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等工作。根据《***职业分类大典》(2015版),“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调整为“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定义是“从事建(构)筑物消防设施运行、操作和维修、保养、检测等工作的人员”,工作内容包括“1.值守消防控制室;2.操作、维修保养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3.检测火灾自动报警器、自动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
消防设施操作员项目介绍
《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部令29号)
第八条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二级资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三)注册消防工程师六人以上,其中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至 少三人;
(四)操作人员取得中级技能等级以上建(构)筑物消防员职 业资格书,其中技能等级以上至少占百分之三十; 第九条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一级资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五)注册消防工程师十人以上,其中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至 少六人;
(六)操作人员取得中级技能等级以上建(构)筑物消防员职 业资格书,其中技能等级以上至少占百分之三十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1、设有建筑消防设施的单位应根据消防设施操作使用要求制定操作规程,明确操作人员。 负责消防设施操作人员应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 持有初级技能以上等级的书,……
2 、从事建筑消防设施巡査的人员,应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持有初级技能以上等级的书。
3、 从事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的人员,应当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持有技能以上等级书。
4、 从事建筑消防设施保养的人员,应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持有技能以上等 级书。
工作方向
1、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
2、大型企事业单位消防管理 物业单位管理单位 施工单位消防
3、消防培训机构;
书含金量
盖章单位:*,*(部) ,消防行业*中心(站)
全*联网可查询(全*通用)需求量极大(600万+) 提升,(中级、)
工作环境好(初级-值班)
消防设施操作员考试
1 防设施操作员定义: 消防设施操作员”是指从事建筑物、构筑物消防管理、 消防检查和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等工作的人员。
2 消防设施操作员: 分五级分别是:(一级)、(二级)、 (三级)、中级(四级)、初级(五级)
3 门*低: 初中及以上学历
报考条件
1、18-60岁,初中以上学历,具备正常表达、学习、分析判断能 力及身心健康的**公民;
2、报中级的学员所在单位缴纳社保明细单(须加盖社保局公章和 单位财务专用章);有初级书者,四年以上社*明;直接考中级 者,六年以上社*明;社保年限不够的,提供劳务合同(盖单位公 章)和工资表(盖单位财务专用章)补充。
报考条件 “建(构)筑物消防员”(具备以下条件*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 上,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 上。
3、取得技工学校或经劳动和社会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 以技能为培养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 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鉴*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技能操作考核。 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机考等方式;
技能操作考核主要采用现场操作、模拟操作等方式;
理论知识考试、技能操作考核和综合评审均实行百分制,成 绩皆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职业标准中标注“★”的为涉及生产或操作的关键技能, 如考生在技能考核中违反操作规程或未达到该技能要求的, 则技能考核成绩为不合格。 综合评审针对、,采取审阅申报材料、答辩等 方式进行评议和审查。
鉴*时间
理论知识闭卷考试时间不少于100分钟,机考时间不少于60分 钟;
技能操作考核时间:初级工、中级工不少于30分钟,工 不少于40分钟,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30分钟。
民用建筑
(一)检查内容
1.营业厅
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1)设置层数。
2)商品经营种类。
3)营业厅的防火分隔。
2.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老年人活动场所和儿童游乐厅等其他儿童活动场所
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1)与建筑其他部位的防火分隔。设置在其他民用建筑内时,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不燃烧体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楼板与其他场所或部位隔开,*须在墙上开设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
2)设置层数。不得设置地下、半地下(室)内。可设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首层、二层、三层;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的首层或二层;四级耐火等级建筑的首层。
3)安全出口的设置。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设置在单、多层建筑内时,宜设置单独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即这些场所要有不与其他使用功能或用途空间合用的疏散楼梯或出入口。当设置在楼层上时,要设置仅供该类场所使用的疏散楼梯;当设置在首层时,要有直接通向室外的单独出入口。
3.医院和疗养院住院部分的布置
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1)设置层数。不得设置地下、半地下(室)内。可设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首层、二层、三层;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的首层或二层;四级耐火等级建筑的首层。
2)相邻护理单元间的防火分隔。医院和疗养院的病房楼内相邻护理单元之间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OOh的防火隔墙分隔,隔墙上的门为乙级防火门,设置在走道上的防火门为常开防火门。
3)避难间的设置。具体检查要求见本篇第四章第四节。
4.教学建筑、食堂、菜市场
主要检查设置层数。这些场所可设在三级耐火等级建筑的首层或二层;四级耐火等级建筑的首层。小学教学楼的主要教学用房不得设置在4层以上,中学教学楼的主要教学用房不得设置在5层以上。
5.剧场、电影院、礼堂
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1)与建筑其他部位的防火分隔。剧场、电影院、礼堂宜设置在独立的建筑内,如*须设置在其他民用建筑内时,应至少设置1个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并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甲级防火门与其他区域分隔。
2)设置层数。宜布置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多层或高层建筑的首层、二层或三层;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不得布置在三层及以上楼层;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时,宜设置在地下一层,不得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以下楼层。
3)设有固定坐席观众厅的布置。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或多层民用建筑的四层及以上楼层时,每个观众厅的建筑面积不宜大于400m2,且一个厅、室的疏散门不少于2个。幕布的燃烧性能不得低于B1级。
6.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1)与建筑其他部位的防火分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不燃烧体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不燃性楼板与其他场所或部位隔开,该场所与建筑内其他部位相通的门为乙级防火门。
2)设置部位。不得布置在地下二层及以下楼层。宜布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物内的首层、二层或三层的靠外墙部位;不宜布置在袋形走道的两侧或尽端。受条件限制时,可布置在地下一层,但应检查地下一层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的高差不得大于10m。
3)厅、室的布置。“厅、室”,是指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中相互分隔的独立房间,如卡拉OK的每间包房、桑拿浴的每间按摩房或休息室。厅、室之间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不低于1.00h的不燃性楼板分隔,在厅、室墙上的门均为乙级防火门;建筑面积大于50m2厅、室的疏散门不得少于2个;布置在地下一层或4层及以上楼层时,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得大于200m2,即使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面积也不能增加。
7.与其他使用功能的建筑合建的住宅建筑
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1)住宅部分与非住宅部分之间防火分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不燃性楼板和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且无门、窗、洞口的防火隔墙完全分隔;当为高层建筑时,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0h的不燃性楼板和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完全分隔,住宅部分与非住宅部分相接处设置高度不小于1.2m的防火挑檐,或相接处上、下开口之间的墙体高度不应小于4.0m。
2)安全出口与疏散楼梯的设置。住宅部分与非住宅部分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须分别独立设置;为住宅部分服务的地上车库设置独立的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
8.燃油或燃气锅炉房
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1)设置部位。锅炉房受条件限制*须贴邻民用建筑时,该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一、二级,锅炉房与所贴邻的建筑采用防火墙分隔,且未贴邻人员密集场所;*须布置在民用建筑内时,不得布置在人员密集场所的上一层、下一层或贴邻。
2)设置层数。锅炉房设置在首层或地下一层的靠外墙部位,如为常(负)压燃油或燃气锅炉,可设置在地下二层或屋顶上。设置在屋顶上的常(负)压燃气锅炉,距离通向屋面的安全出口不小于6m。采用相对密度(与空气密度的比值)不小于0.75的可燃气体为燃料的锅炉,不得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
3)与建筑其他部位的防火分隔。与其他部位之间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不低于1.50h的不燃性楼板分隔。*须在隔墙上开设的门、窗须为甲级防火门、窗。
4)疏散门的设置。疏散门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
5)储油间的设置。锅炉房内设置的储油间总储存量不得大于1m3,且储油间采用防火墙与锅炉间分隔;*须在防火墙上开设的门为甲级防火门。
6)储油罐的设置。布置在建筑外的储油罐与建筑间防火间距符合规定;当设置中间罐时,中间罐的容量不得大于1m3,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单独房间时,房间门须为甲级防火门。
7)锅炉的容量。锅炉的容量符合现行**标准《锅炉房设计规范》(GB50041—2008)的有关规定。
8)燃料供给管道的设置。在进入建筑物前和设备间内的管道上设置自动和手动切断阀;储油间的油箱密闭且设置通向室外的通气管,通气管设置带阻火器的呼吸阀,油箱的下部设置防止油品流散的设施。
9)设施的配置。锅炉房设置火灾报警装置、独立的通风系统和与建筑规模相适应的灭火设施;燃气锅炉房还需检查是否设置爆炸泄压设施。
9.变压器室
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1)设置部位。变压器室设有油浸变压器、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且受条件限制*须贴邻民用建筑时,该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一、二级,与所贴邻的建筑之间采用防火墙分隔,且未贴邻人员密集场所;*须布置在民用建筑内时,不得布置在人员密集场所的上一层、下一层或贴邻。
2)设置层数。变压器室设置在首层或地下一层的靠外墙部位。
3)与建筑其他部位的防火分隔。变压器室之间、变压器室与配电室之间、变压器室与其他部位之间*须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不低于1.50h的不燃性楼板分隔。*须在隔墙上开设的门、窗须为甲级防火门、窗。
4)疏散门的设置。疏散门应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
5)变压器的容量。油浸变压器的总容量不大于1260kV·A,单台容量不大于630kV·A。
6)设施的配置。油浸变压器、多油开关室、高压电容器室,设置火灾报警装置、防止油品流散的设施和与建筑规模相适应的灭火设施;对于油浸变压器,还应检查其下面是否设置能储存变压器全部油量的事故储油设施。
10.柴油发电机房
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1)设置层数。不得布置在人员密集场所的上一层、下一层或贴邻,宜布置在建筑物的首层及地下一、二层。
2)与建筑其他部位的防火分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不燃烧体隔墙和1.50h的不燃烧体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门须为甲级防火门。
3)储油问的设置。检查机房内设置储油间的总储存量不大于1m3,不得使用闪点低于60℃的柴油,且储油间采用防火墙和甲级防火门与发电机间隔开。
4)设施的配置。检查是否设置火灾报警装置;根据发电机组的大小、数量、用途等实际情况确定灭火设施的选型,可采用水喷雾、细水雾或气体等自动灭火系统,也可采用相适用的推车式灭火器等移动式灭火器材。如建筑内其他部位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机房*须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1.瓶装液化石油气瓶组间
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1)与所服务建筑的间距。根据液化石油气瓶的总容积和气化方式检查与所服务建筑的防火间距。当总容积不大于1m3,且采用自然气化方式供气时,瓶组间可贴邻所服务建筑,但不得与人员密集场所贴邻。
2)设施的配置。瓶组间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和冷却水系统;总进、出气管道上设置紧急事故自动切断阀。
12.供建筑内使用的丙类液体储罐
主要根据储罐的总容量及埋设方式检查与相邻建筑的防火间距。当设置中间罐时,中间罐的容量不得大于1m3,并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单独房间内,房间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13.消防控制室
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1)设置部位。消防控制室可设置在建筑物的地下一层或首层的靠外墙部位,远离电磁场干扰较强及其他可能影响消防控制设备工作的设备用房;如单独建造,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应不低于二级。
2)与其他部位的防火分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和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隔墙上的门为乙级防火门。
3)疏散门的设置。疏散门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
4)设施的设置。为避免消防控制室被淹或进水受到影响,须设置挡水门*等挡水措施,如消防控制室设置在地下时,还须检查是否设置排水沟等防淹措施。
14.消防水泵房
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1)设置部位。消防水泵房不得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以下或地下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大于10m的楼层内;如单独建造,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
2)与建筑其他部位的防火分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和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隔墙上的门为乙级防火门。
3)疏散门的设置。疏散门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
4)设施的设置。为避免消防水泵房被淹或进水受到影响,须设置挡水门*等挡水措施,如泵房设置在地下时,还须检查是否设置排水沟等防淹措施。
(二)检查方法
通过查阅建筑消防设计文件,建筑平面图、剖面图,门窗表和门窗大样,防火门(窗)产品质量证明文件,锅炉、变压器说明书等相关资料,了解该建筑的使用性质、建筑层数、耐火等级、建筑的主要使用功能及布局等,确定需要检查的场所后开展现场检查。对照检查内容,重点对上述场所的设置部位、与其他部位的防火分隔措施、安全出口的设置及配套设施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等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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