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天河岗顶报名初级会计职称培训费用多少
初级会计职称即助理会计师。初级会计**技术资格考试,又称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助理会计师考试,对考试合格者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相关部门用印的《会计**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范围内有效。
初级资格《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分别计算考试成绩。
【基础薄弱会计考证】
初级会计职称、中级会计职称、
注册会计师(CPA)、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CMA)
【会计实战系列】
1、出纳实战;
2、多行业全套账务处理(手工账、电脑账)网上报税、财务报表;
3、热门**行业全套真帐(工商业、酒店、连锁业、施工业、上市公司、物流业、汽车4S服务业、医药业)
【中小企业财税管控】
1、财务交接漏洞与风险防范
2、财产清查关键技巧
3、老板担心的十大财务问题税务稽查与筹划
4、风控、成本、预算管控
通过本课程学习,可实现从基础薄弱到主管会计的提升。具备熟练处理各行业账务的能力。具备较强的税务处理能力。增强工作竞争力及信心,帮助学员顺利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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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控、成本、预算管控
不同省市审核方式不同,分为网上审核、考前现场审核、考后审核。
通常考试报名时,会发给领取准考证的凭据,上面写明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和方式。通常考前一个月左右(详情请留意本网考试资讯),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时,还会发给印有考场具体位置及乘车路线的小条。建议考生及时领取并妥善保管相关凭据(和毕业证、会计证放在一起,就不易丢失),提前熟悉准考证上的各项要求和考场所在位置,做好考前准备。准考证好一直保留到成绩查询和领取合格证之时。
日常费用报销中9个常见个税问题!
(1)不需要扣缴个人所得税的情形:
员工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标准领取的误餐费,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员工出差发生的餐费、工作餐,在标准内领取差旅费补贴,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小编:这个标准没有具体的,企业自己根据企业情况制定差旅费补贴 标准。
(2)需要扣缴个人所得税的情形:
直接给员工发放伙食补贴,除误餐补助属于免税情形外,应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企业组织旅游是否需要扣缴个税?
《相关部门、**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免费旅游方式提供对营销人员个人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策的通知》(财税〔2004〕11号)规定,对商品营销活动中,企业和单位对营销业绩突出人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包括实物和有价证券等在内的营销业绩奖励,应根据所发生的费用全额计入营销人员应税所得,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提供上述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代缴。其中,对企业雇员享受的此类奖励,应与当期的工资薪金合并,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其他人员享受的此类奖励,应作为当期的劳务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向员工发放通讯费是否需要扣缴个税?
(1)不需要扣缴个人所得税的情形:
手机由公司购买,员工使用手机产生的通讯费由公司承担,**开给公司,不需扣缴个人所得税;
员工个人手机用于公司经营业务,凭**报销通讯费,标准内不需扣缴个人所得税,超标准部分并入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
(2)需要扣缴个人所得税的情形:
现金发放通讯补贴,应并入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
为员工提供住房补贴是否需要扣缴个税?
以现金形式发放住房补贴,需并入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
向员工发放交通费是否需要扣缴个税?
(1)不需要扣缴个人所得税的情形:
企业配备车辆接送员工上下班,不需扣缴个人所得税;
给员工发放交通补贴,标准内不需扣缴个人所得税,超过标准的并入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
(2)需要扣缴个人所得税的情形:
员工私人车辆用于公司经营活动,没有签订租车合同或协议,直接报销相关费用,应并入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
小编:四川省对私车公用的费用执行口径还是需要缴纳个税。
发放劳保用品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1)不需要扣缴个人所得税的情形:
个人因工作需要,从单位取得并实际属于工作条件的劳保用品,不属于个人所得,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2)需要扣缴个人所得税的情形:
企业以“劳动保护”名义向职工发放的实物以及货币性资金,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扣缴个人所得税。
七、向员工发放实物、购物卡等是否需要扣缴个税?
发放给员工实物、购物卡等福利,应并入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
八、为企业股东报销费用是否需要扣缴个税?
为企业股东报销其购买私人用品所产生的费用,应按股息红利所得扣缴股东个人所得税。
九、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是否需要扣缴个税?
问:B公司员工张某,与B公司解除劳动关系,B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支付了补偿金,那么B公司为张某支付的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是否需要扣缴个人所得税?
对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规定,对于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
并非全部补偿金都需扣缴个税,有三个减除项:
《相关部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中规定了三个减除项:
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三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税发〔1999〕17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和地方政*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
企业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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