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过这样的经历吗:
自己看书怎么也看不进去
在家学习总有家庭的琐事打扰
坐在电脑前又要面对那么多的诱惑
时间一*天*去了,学习计划总是没完成
考试时间临近了,才发现今年的考试又泡汤了!
不要担心,来广州会计培训中心吧!
在这里,你能全身心投入学习,不受干扰,增加每周的学习时间
在这里,老师与你面对面授课、面对面交流,疑难问题当堂就能解决
在这里,同学之间的相互促进,你追我赶,让你真切感受学习的压力与动力
在这里,你能感觉到每一次课的进步、每一周的进步,一步步登上成功的**
在这里,你花的每一分钱都看得见、摸得着,你的成功也看的见、摸得着!
我们聘请各大高校的经验丰富教师,为您详细解剖考试的重点难点,助您轻松通过会计考试!
偷税行为五年后被发现要接受行政处罚吗?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法规的除外.
前款法规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十六条规定,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在五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根据上述规定,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偷税行为发生五年后被发现,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更多培训课程,学习资讯,课程优惠等学校信息,请进入 广州天河区纳税申报培训广州天河区外贸会计培训 网站详细了解,免费咨询电话:400-998-6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