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章贡区二级建造师培训哪家专业

    2020-11-18发布, 次浏览 收藏 置顶 举报
  • 上课班制:

    随到随学

  • 授课时间:

    业余时间

  • 授课对象:

    二级建造师的学员

  • 网报价格:电询    课程原价:电询
  • 咨询热线:400-998-6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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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介绍

    二级建造师是懂管理、懂技术、懂经济、懂法规,综合素质较高的复合型人员。要求从业者既要有理论水平,也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组织能力。因此,可以说二级建造师是建筑类的一种,也是担任项目经理的前提条件。二级建造师考试,实行全*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的制度,考试分六个专业分别是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等,学员可以根据自己的特长进行选择报考。随着二级建造师考试报考人数的不断增加,考试难度也会有一定的提升,建议符合条件的考生早考证,早受益。 二建造价师是当下比较的复合型人才。优路教育二建培训课程的学习内容有考前精讲、考点串讲、点晴实操、企业案例点拨、企业专题清练等

二级建造师培训班学费从几百到几千元的都有,有面授课和网课,主要方向有建筑、机电、市政、公路、水利、通信等。课程班型有银卡班、金卡班、白金卡、铂金班、钻石班,班次有公共单科、实务单科和四科联报,不同班型、不同班次,学费就有所不同


课程科学完善
    根据考生的不同层次需求,打破传统的教学课程体系,进行科学合理的课程教学安排,教材精讲、重点冲刺、模拟测评、循序渐进, 确保培训辅导效果。
个性化教学
    对学员进行面对面一对一测评,根据学员实际情况进行课程的安排,并做出合理的复习规划,针对性教学。
知识点清晰
    以考试大纲为基准,详解重点,圈画难点,在历年考题中提炼知识点,使考生从容应对考试。
授课方式灵活
    面授、高清网络同步教学,彻底解决时间、空间问题,只要有电脑就能随时随地轻松学习,高清视频,如临面授课堂,体验。
雄厚的师资

    强大教研队伍,对多年考试试题进行透彻分析,寻其规律,为学员提供强有力的辅导支持。


知识延伸

二级建造师可能考知识点:民事诉讼时效

一、诉讼时效中止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1)不可抗力;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3)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4)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5)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6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二、诉讼时效中断
因提起诉讼、一方提出要求或同意履行义务中断。中断后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1.有下列情形*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
(1)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2)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3)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4)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2.下列情形,认定为与提起诉讼同等效力:
(1)申请仲裁;
(2)申请支付令;
(3)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
(4)为主张权利而申请宣告义务人失踪或死亡;
(5)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临时禁令等诉前措施;
(6)申请强制执行;
(7)申请追加当事人或者被通知参加诉讼;
(8)在诉讼中主张抵消;
3.下列情形,认定为当事人一方同意履行义务:
(1)作出分期履行承诺;
(2)作出部分履行承诺;
(3)提供担保;
(4)请求延期履行;
(5)制定清偿债务计划。
4.其它规定:
(1)权利人对同一债权中的部分债权主张权利,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及于剩余债权,但权利人明确表示放弃剩余债权的除外;
(2)对连带债权人中的一人发生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由,认定对其他连带债权人也发生中断;
(3)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认定对债权人的债权和债务人的债权均发生诉讼时效中断效力;
(4)在中断后新的诉讼时效内,可以再次提起诉讼时效中断。
5.诉讼时效的中断日
(1)向法院提交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的,从提交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之日起中断。
(2)债权转让的,从债权转让通知到达债务人之日起中断。
(3)债务承担的,债务承担意思表示到达债权人之日起中断。

精选习题

1.下列情况能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有( )
A.债权人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B.债权人向债务增加人提出要求
C.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发生不可抗力
D.债务人同意分期履行债务
E.债务人增加年底付款
【答案】ABDE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民事诉讼时效。《民法总则》规定,有下列情形*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1)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2)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3)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4)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2.下列有关诉讼时效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权利人向债务增加人、债务的代理人或者财产代管人主张权利的,可以认定诉讼时效中断
B.对于连带债务人中一人发生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由,不视为对其他连带债务人也发生诉讼时效的中断效力
C.债务转让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从债务转让通知到达债权人之日起中断
D.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的,可发生诉讼时效中止
E.从中止诉讼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答案】AD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民事诉讼时效。选项B,视为对其他连带债务人也发生诉讼时效的中断;选项C,债权转让的才适用,如果转让债务,*须征得债权人同意。选项E,中止原因消除,诉讼时效继续计算而非重新计算。
3.按照合同的约定,2015年1月1日承包商应该向材料供应商支付材料款,由于某种因素没有支付。2016年7月1日至8月1日之间,材料供应商住所地发生了特大台风,导致材料供应商不能行使请求权。2016年12月1日,材料供应商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交了起诉状,要求承包商支付拖欠的材料款。则下面的说法正确的是( )
A.2016年7月1日至8月1日之间诉讼时效中止
B.2016年7月1日至8月1日之间诉讼时效中断
C.2016年12月1日起诉讼时效中断
D.2016年12月2日起诉讼时效中断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民事诉讼时效。《民法总则》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后6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1)不可抗力;(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3)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4)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5)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本题中发生在2016年7月1日至8月1日,并未发生在后六个月内,所以未能构成中止。从材料供应商起诉的那一*天开始适用于诉讼时效的中断。
4.甲单位与乙单位在签订了建材采购合同,双方因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该争议起诉的时效是( )
A.1年
B.2年
C.3年
D.4年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民事诉讼时效。普通诉讼时效3年,合同争议适用普通时效。
5.根据《民法总则》,在诉讼时效期间的后6个月内,因( )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A.不可抗力
B.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
C.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D.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E.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民事诉讼时效。在诉讼时效期间的后6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1)不可抗力;(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3)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4)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6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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