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扣新考试大纲要求,采用省财政厅指定的适用教材教学,配置恒企自行研发的配套习题,整体科学、系统、实用。
突出理论联系实际,案例教学,讲解清晰、通俗易懂,深入浅出,让学习变得不枯燥,掌握考试要点和考试技巧;
考前冲刺串讲备战,无纸化考试模拟系统强化训炼,老师全天候答疑;助学员轻松考取通过。
针对零起步学员,从入门开始就导入“经验”教学理念,配置了恒企自行研发的系列精英特色课程,让学员对会计职业角色转换的时间进程缩短*,达到事倍功半的效果。
课程收益
让零起步的学员充分理解会计学基本原理,熟悉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了解会计初级电算化,掌握了会计上岗所的知识与技能;
代报考、代领准考证、补课、免费模拟考试训练、考免费重学、停学等。
**专项补贴的收入需要缴纳所得税吗?
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
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
(一)财政拨款;
(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性基金;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不征税收入不属于应税范围,也不属于税收优惠。
不征税收入的条件:
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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