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课班制:

    随到随学

  • 授课时间:

    周末班,晚上班,全天班

  • 授课对象:

    想提升技能者

  • 网报价格:¥电话详询    课程原价:¥电话详询
  • 咨询热线:400-998-6158
  • 授课地址:重庆有多个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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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关键词:重庆江北区网上报税培训

1、申报纳税培训主要内容

1、常用税种的计算(分服务性行业、小规模企业、1般纳税人企业讲解),如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价格调节基金、工会经费、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


2、国税和地税申报系统的使用,包含:系统安装、基础信息导入和录入、各类申报表的录入、申报数据的导出;


3、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操作,包含:系统安装、系统设置、初始化、**数据导入、开具**、**作废、红字**、抄税和保税、网上认证等。


4、申报方式:现场申报、短信申报、网上申报(包含国税、地税、网上认证、网上远程抄报)。


注:学完后学员可获得理论教材、国税和地税申报系统、防伪税控系统和教学视频、网上认证和网上申报教学视频等。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小于3万元的,可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请问在季度申报时如何申报?

【解答】

《**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预缴2010年度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号)规定,对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纳税人,上一纳税年度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 2010年纳税年度按实际利润额预缴所得税的,在预缴申报时,将纳税申报表第4行“利润总额”与15%的乘积,暂填入第7行“减免所得税额”内进行季度预缴申报。


我公司代有关单位、部门收取的费用是否要计征营业税?

【解答】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营业税的依据包括价外费用,但不包括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一)由国务院或者相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政*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相关部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

(三)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只有同时符合上述三个条件的代收政*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才不作为营业税计税依据,除此之外任何代收项目费用都应并入营业税计税依据申报缴纳营业税(前提是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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