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经大学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0-05-06发布, 次浏览 收藏 置顶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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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院及专业介绍

中央财经大学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简称MTCSOL)设在国际文化交流学院招生。专业代码:045300。

(一)学院简介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成立于2005年,是负责全校各类来华留学生和汉语国际教育专业中、外硕士研究生招生、培养及管理的教学单位,具有接收和培养获得**政*奖学金、留学生奖学金、北京市外国留学生奖学金和孔子学院奖学金的来华留学生的资格和任务。同时,学院还承担**政*奖学金预科教育、各专业学历生和语言进修生的汉语教学工作,2007年获批成为BCT(商务汉语考试)考点。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现有教师及工作人员共20名,其中教授3名,副教授1名。教师队伍学历结构合理,均拥有丰富的海内外汉语教学经验。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始终坚持学校“建设有特色、多科性、国际化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发展目标,积极配合学校的国际交流发展工作,在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及国际交流等诸多领域展开了多方面合作。

(二)培养目标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开始招收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该专业的培养目标是:培养适应汉语国际推广工作,胜任多种教学任务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国际化专门人才。本专业注重培养学生的汉语知识、外语能力、传统文化素养和教学技能,同时结合我校财经专业优势,学位获得者应具有较好的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技能和良好的文化传播技能、对象国语言水平、跨文化交际能力以及一定的财经专业知识。毕业生能在各级各类学校、教学机构从事汉语教学工作,也能在政*部门、公司或企业等机构从事与汉语或**文化及经济相关的其他工作。

(三)培养特色

本专业采取双导师制度,即校内导师与校外导师相结合,打造双师型导师团队;导师制与导师组相结合,即导师指导与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

依托我校财经背景,充分整合财经学科的优势资源办学,培养学生具备一定的财经知识,能够胜任与财经相关的语言文字类工作,如外交、商贸、新闻、文化交流等方面的工作。

与汉语国际教育实践紧密结合,发挥国内合作教育科研机构、国外友好学校及巴西伯南布哥孔子学院等的优势,选派学生到国内外的实践基地从事汉语教学实习,从而提高其汉语教学能力。

在全球“汉语热”的大背景和“一带一路”战略指导下,本专业致力于培养具有财经背景、能够在“一带一路”沿线**进行财经或商务类汉语教学工作的教师。

一、 招生规模及类别

招生类别为非定向工作,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我校拟招收普通计划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5名。

二、 修业年限和学费

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一般修业年限为两年,学费为2万/年。

三、 报考条件

(一) 报名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公民。

2.拥护**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一:

(1)**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9月1日前须取得**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生。

(3)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获**承认的大学专科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0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高职高专毕业生。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报考专业须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参加复试时须提交两篇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的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报考骨干计划的考生,须满足以上报考条件,其他未提及之处,均以教育部发布的骨干计划招生相关文件为准。

(二)考生学历学位认证要求

1.教育部全面审核所有考生网上报名填报的信息,尤其是学历(学籍)信息。 学校于网报结束后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学历(学籍)信息存疑的考生名单,该类考生须在现场确认前到“全*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指*中心”进行认证,并持认证报告进行现场确认,否则不予准考。考生务必在网报时认真核对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特别是学位证书、毕业证书编号。

2.在港澳台地区或境外获得的学位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四、 网上报名、现场确认、资格审核、考试和录取等相关流程均详见《中央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以下简称《招生章程》,可在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工作栏查阅)。

五、 毕业生工作

定向工作的硕士研究生按照定向协议工作,非定向工作的硕士研究生按学

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工作。

六、 特别注意事项

(一)按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延期毕业研究生须按照学校规定缴纳学费,不参加奖学金评定。延期毕业期间学校原则上不安排住宿。

(二)其他注意事项参见《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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