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科专业介绍
(一)学科简介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金融硕士)设置在金融学院招生。专业代码:025100。
我校金融学院成立于2003年,其前身是组建于1951年的中央财政学院金融系。作为新**早建立的金融人才培养基地*一,在6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学院紧紧围绕着**经济金融社会的发展和需求,致力于金融学二级学科建设,现设有金融学系、应用金融系、国际金融系、金融工程系和金融科技系五个教学单位,以及证券期货研究所、国际金融研究中心、**银行业研究中心、民泰金融研究所、亚投行研究中心(“一带一路”金融研究中心)、**资产管理研究中心等多家研究机构。
金融学是我校早建立,也是学科规模和社会影响大的学科点*一,曾在2002年和2007年先后两次被评定为**重点学科。作为我校金融学科的主要建设单位,金融学院现有专任教师64人(其中教授21人,副教授27人,讲师16人),兼职硕士生导师125人,行政教辅人员20人。学院拥有一批具有突出社会影响的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其中包括“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2人、长江学者讲座教授2人、全*和北京市教学老师奖获得者3人、国务院政*特殊津贴行家6人、教育部“新世纪人才计划”入选者9人、相关部门“跨世纪学科带头人”3人、海外留学归国人员12人。学院还聘请了包括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Joseph Stiglitz、John Williamson、Barry Eichengreen、Wing Thye Woo在内的多位国际经济学家担任名誉教授和讲座教授,以及吴晓灵、戴相龙、吴念鲁、李扬、谢平等国内知名行家学者担任荣誉教授、讲座教授和兼职教授。学院拥有一支以金融学系为主体的教学团队。
长期以来,金融学院一直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为使命,取得了大量的教学和科研成果,为**培养金融人才、服务**金融发展事业贡献了重要力量。在教学方面,先后两次获得**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拥有**精品课程、**资源共享课、**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和北京市精品课程。在科研方面,近五年来学院教师主持或参与承担了、省部级的重大项目、年度项目、委托项目等数十项,在国内外发表高水平论文百余篇,出版著作和教材百余部;在社会服务方面,学院教师利用自己的专业优势,积极参与政**策咨询、企业经营决策以及专业培训,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好评。
金融学院高度重视国际化建设和发展。近年来,学院已与哥伦比亚大学、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蒂尔堡大学、杜伦大学、伯明翰大学、莫纳什大学、亚洲开发银行学院、德国发展研究院等国际高校和研究机构开展了广泛的学术交流和教育合作。
(二)培养目标
中央财经大学是2010年教育部批准设立金融硕士专业学位项目的首批院校*一。该专业致力于培养掌握扎实的经济学、金融学等基本原理,深入掌握宏观经济和金融部门的实际运行状况,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较强的洞察、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以及广阔的国际视野,能够胜任金融机构、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金融管理及实际操作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该专业设有银行管理、量化投资与证券管理、公司金融与金融工程、国际金融组织管理、金融科技应用五个培养方向。
(三)培养特色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自设立金融硕士以来,不断探索、改进和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全方位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以适应市场对金融人才的需求。目前,学院通过夏令营选拔、全*统考相结合的人才选拔机制,有效增加了生源质量。在人才培养方面,学院与时俱进,注重挖掘学生兴趣及专长,将全新的实践育人理念融入各培养环节,通过引入双导师制度、打造双师型导师团队、构建以案例教学为主的课程体系,结合实习实践、行业研究、案例分析、素质拓展等多种方式,全面培养金融行业应用型人才。
(四)工作情况
七年来,金融硕士共计毕业697人,工作率达顺利。其中签署工行、农行等国有大银行总行、直属机构和分行共240人,占比34.5%;签署中信银行、招商银行等股份制商业银行共78人,占比11.3%;签署**移动、中粮集团等国有企业财务与金融部门共151,占比21.6%,考取相关部门、银监会、税务总局等公务员44人,占比6.3%,签署证券、基金、信托、保险、资产管理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共184人,占比26.4%。
二、招生规模及类别
我校拟招收金融硕士122名(含已录取的普通计划和支教团计划推免生67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少数民族骨干计划)1名,冬奥会实习生计划3名。
对口支援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后续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普通计划与冬奥会实习生计划统一划线,统一录取。考生可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优先选择。
招生类别分为非定向工作和定向工作。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对口支援计划均为定向工作,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
三、修业年限和学费
金融硕士基本修业年限(除冬奥会实习生计划外)为两年,冬奥会实习生计划基本修业年限为三年。学习形式为全日制。
学费为4.8万元/年。终学费标准以北京市发改委、教委、财政局审批结果为准。
按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延期毕业研究生须按照学校规定缴纳学费,不参加奖学金评定。延期毕业期间学校原则上不安排住宿。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金融硕士,*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公民。
2.拥护**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一:
(1)**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生。
(3)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获**承认的大学专科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报考专业须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参加复试时须提交两篇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的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报考骨干计划的考生,须满足以上报考条件,其他未提及之处,均以教育部发布的骨干计划招生相关文件为准。
(二)考生学历学位认证要求
1.教育部全面审核所有考生网上报名填报的信息,尤其是学历(学籍)信息。学校于网报结束后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学历(学籍)信息存疑的考生名单,该类考生须在现场确认前到“全*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指*中心”进行认证,并持认证报告进行现场确认,否则不予准考。考生务必在网报时认真核对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特别是学位证书、毕业证书编号。
2.考生现场确认时*须提供该中心认证书原件及其他所要求的材料。未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的考生不得报考。
五、网上报名、现场确认、资格审核、考试和录取。
相关流程均详见《中央财经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以下简称《招生章程》)。
六、毕业生工作
定向工作的硕士研究生按照定向协议工作,非定向工作的硕士研究生按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工作。
七、特别注意事项
(一)我校延用招考科目,继续考政治、外语、数学三(303)和金融学综合(431)。
(二)招生专业目录中指导教师为“导师组”的专业,入学后按照所在学院规定为学生安排相应指导教师。
(三)考生报名时不需出具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应在报考前自行与所在工作单位协商报考相关事宜。如考生在报考期间因报考研究生与单位产生纠纷一律由考生自行处理,且因此导致招生单位无法按**规定在录取前对考生进行政审和调转档案等情况,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责任自负。
(四)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相关事宜,如本简章未涉及或未作特殊说明,均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执行。
(五)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六)由于我校招生规模不断增长,学院南路校区住宿紧张,我校录取的硕士研究生拟安排到沙河校区学习住宿,请考生报名时心理有所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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