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企教育《中级职称辅导班》课课程大纲 | ||||||
【学习对象】 | 有会计证,希望进一步提升会计理论水平,实现**上岗或在岗升职* | |||||
【学习时长】 | **课时(4个月) | |||||
【学习费用】 | 详情请咨询校区招生老师。 | |||||
课程名称 | 课程设置目的 | 本课程基本描述 | 课程专业特色内容 | 恒企特色学习方式 | 学习效果 | |
会计中级职称考证一步:全面学习**规定的三大科目。恒企800位财务总监深入研究,不仅让学员轻松掌握可能考知识点,同时真正收获财务实战管理经验。 | ||||||
中级会计实务 | 本课程是取得中级会计师职称的可能考科目*一,在初级会计实务的基础上再深入解释会计实务工作的知识,添加了一些金融资产、股份支付等会计实务处理的内容,会计账务处理层面逐渐加深。 | 本课程主要详细深入介绍一些相对复杂有难度的资产、负债的会计账务处理。以及介绍一些特殊的、少见的会计处理,如:债务重组、或有事项、外币核算、会计*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财务报告等,让学员在通过学习后可以更全面系统的把握企业的会计账务处理。 | 本课程主要包括存货、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长期股权投资、无形资产、长期负债、收入等的取得、确认和计量、所得税费用的确认和计量、合并报表、事业单位和民间非营利组织特定业务的核算以及一些特殊会计实务的处理,如: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股份支付、债务重组、或有事项等的处理 | 学员通过老师结合案例的讲解整体掌握课程内容,并通过无纸化考试系统+纸质习题的大量练习巩固各知识点。 | 通过学习提员对企业较复杂经济业务的账务处理能力及应对企业特殊业务的处理能力,同时可以参加中级会计师职称考试,获取中级会计师证。 | |
经济法 | 本课程是取得中级会计师职称的可能考科目*一,旨在使学员通过学习,加强对我国现行的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的法律制度、金融、合同、政*采购等法律制度的认识和理解,拓宽学员法律知识面。 | 本课程具有较强的理论性和应用性,课程中结合大量的问题和案例和阐述了公司、金融、合同等相关法律制度和规范,提员法律知识层面,为将学员培养成企业“知法、懂法、会用法”的管理型人才奠定基础。 | 本课程主要包括经济法相关知识;公司、个人独资、外商投资、和合伙企业的法律制度;金融法律制度;合同法律制度;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以及国有资产、政*采购等相关法律制度内容。 | 学员通过老师结合案例的讲解整体掌握课程内容,并通过无纸化考试系统+纸质习题的大量练习巩固各知识点 | 通过学习,拓宽学员法律知识层面,提升运用法律知识观察、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让学员能合法、恰到好处的解决企业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同时可以参加中级会计师职称考试,获取中级会计师证。 | |
中级财务管理 | 本课程是取得中级会计师职称的可能考科目*一,旨在使学员通过学习,掌握企业财务管理基础知识,理解企业预算、筹资、投资、营运资金、成本、收入与分配的管理内容,同时学会对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分析与评价,为日后做企业财务管理型人才奠定理论基础。 | 本课程具有较强的理论性,旨在让学员全面了解企业各项财务管理知识并明确企业财务管理目标,提员财务管理能力。 | 本课程主要包括企业财务管理目标和基础知识;企业预算、筹资、投资、营运资金、成本、收入与分配相关的财务管理知识;财务分析与评价内容。 |
学员通过 老师结合案例的讲解整体掌握课程内容,并通过无纸化考试系统+纸质习题的大量练习巩固各知识点 |
通过学习,拓宽学员财务管理知识层面,提员将所学财务管理知识运用到企业的能力,同时可以参加中级会计师职称考试,获取中级会计师证。 | |
会计中级职称考证第二步:经典冲刺串讲——重点梳理可能考知识点,老师培训串讲,为一次顺利考*全面扫清障碍。此外,恒企在线碎片化视频教学,随时随地利用碎片时间复习,一举合格。 |
金税三期单轨上线运行两周了,税屋小编为您梳理了办税人员经常咨询的“一税两费”的申报问题,希望能够给您的申报操作提供一些帮助。
“一税两费”
申报问题
1、国税代征申报“一税两费”后,系统会直接跳转到互联网地税局吗?
答:国税系统提示纳税人登陆互联网地税局,然后点“城建税及附加”磁贴自动带出一税两费数据。
2、金税三期上线后,“一税两费”申报有哪些变化?
答:根据操作手册说明,国税代征的数据展示到申报界面后纳税人不能修改,点击申报后才完成申报,纳税人没有在征期内点击申报的,国税代征不成功,当月没有申报数据。由国税代征的无需再通过互联网地税局再次申报,每月只能申报一次。国税代征数据只能上门更正或上门作废,上门申报的数据也只能上门更正或上门作废。互联网地税局自助申报的,可以上门更正或上门作废,也能通过申报作废功能,自助作废后重新申报。
3、“一税两费”国税申报之后,在互联网地税局看不到缴款书,应该如何操作?
答:在国税完成申报后,需登录北京互联网地税局系统,在“城建税及附加”模块进行申报,如果有国税的数据,则自动带出,不需要用户填写,直接申报就可以。
4、已在国税系统申报城建税及附加,然后到地税系统申报,地税系统显示城建税及附加税种认定结果与申报不一致,如何解决?
答:此情况说明国税申报与金三税(费)种认定不一致,请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修改认定后再申报。
5、国税申报“一税两费”,提示申报失败,进入地税系统,提示当前纳税人申报属期内已完成相关申报,不能重复申报?
答:金税三期上线后,一个税种税目只能申报一次,不能重复申报。
6、在国税代征模块申报“一税两费”后,在地税“一税两费”申报模块没有带出数据(无法申报,无法打印缴款单),纳税人想手工申报,但是系统提示已经申报完了,如何处理?
答:请纳税人在城建税及附加明细申报查询里进行查询,如已有申报数据,则不能重复申报。
7、增值税为零,国税代征“一税两费”为零,需要在互联网地税局“城建税及附加”进行“零”申报吗?
答:需要在互联网地税局“城建税及附加”填“零”。
8、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上月在国税局代开专用**,缴纳了增值税,其“一税两费”如何申报?在互联网地税局“城建税及附加”模块中提示不在征期内?
答:登陆互联网地税局“城建税及附加”提示不在征期内,原因是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认定为季报,“一税两费”也认定为季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上月在国税局代开专用**,缴纳增值税后,应于次月到地税主管税务机关上门申报“一税两费”。
由于金税三期优化和改进频率较快,以上问题仅作参考,实际情况以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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