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淀区执业药师培训班哪里有
执业药师考试介绍
全*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由**人事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日常工作委托**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承担,考务工作由人社部*负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 拟订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编写培训教材,建立试题库及考试命题工作。按照培训与考试分开的原则,统一固化并组织考前培训。人事部负责组织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试题。会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考试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并确定合格标准。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考场须设在省辖市以上的中心城市和行政专员公署所在城市。应试人员凭考试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请考生留意当地报纸、电台、人事考试部门发布的通知。
执业药师考试科目
执业药师考试科目及类型要求如下:
科目一:药事管理与法规;
科目二:药学专业知识(一)
科目三:药学专业知识(二)
科目四: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科目五: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科目六: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科目七: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从事西药学(执业西医师)专业工作的考生报考1、2、3、4四个科目,从事中药学专业(执业中药师)工作的考生报考1、5、6、7四个科目。
执业药师免考条件
按照**有关规定评聘为***,并具备下列条件*一者:
(一) 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专业工作满20年。
(二) 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可以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或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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