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竞秀区会计职称考前辅导费用

    2022-07-28发布, 次浏览 收藏 置顶 举报
  • 上课班制:

    周末班

  • 授课时间:

    周末班,晚上班,全天班

  • 授课对象:

    想学会计的学员

  • 网报价格:电询    课程原价:电询
  • 咨询热线:400-998-6158
  • 授课地址:保定竞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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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机构简介
  • 地图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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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操:学员有理论结合我们的真账练习,全程做账报税的学习。实操班老会计授课,实账实习!随到随学,。
给学员一个企业的真账实练习的一个平台,可以完全的、系统的接触到,并且能亲自动手练习企业真实发生的原始**入账,能够在会计师的指导下,完成在我们会计代理记账这些企业做账报税的所有流程,这样的方式,可以在短的时间内掌握技能,结业后不用再实习可以直接上岗,上岗后遇到问题可以随时咨询我们,为将来工作预设一份强有力的bao障,让来选择我们的实操培训的学员,真正上岗无you。实操还是真账平台比较好! 
常年开设初级中级会计职称
常年培训各种实战班,手把手教会您做账,为您解决工作中实际遇到的各种问题。
教育理念:以质量赢口碑,以口碑谋发展
教学模式:小班化教学,一对一辅导,白班、晚班、双休班自由选择。自编教材为您提供全真式账务处理资料,全面提高学员的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经验。

车辆购置税的缴税期限如何规定的?
一、根据《*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国国务院令第294号)第十三条规定:“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购买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进口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取得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车辆购置税税款应当一次缴清。”
二、根据《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税务总局令第33号):“第五条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应自购买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应自进口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应自取得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
第六条免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其免税条件消失的,纳税人应在免税条件消失之日起6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重新申报纳税。
免税车辆发生转让,但仍属于免税范围的,受让方应当自购买或取得车辆之日起6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重新申报免税。”
三、根据《**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三、办法第五条所称购买之日,是指《机动车销售统一**》(以下简称统一**)或者其他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
进口之日,是指《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或者其他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
取得之日,是指合同、法律文书或者其他有效凭证的生效或者开具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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